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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他——亚纶作文 文案

2019-03-09 六年级作文 类别:散文 650字

下面是文案网小编分享的我很喜欢他——亚纶作文 文案,以供大家学习参考。

我很喜欢他——亚纶作文  文案

我很喜欢他——亚纶作文 文案:

我很喜欢他,喜欢他的笑,喜欢他的天真可爱,喜欢他的歌声,喜欢他表演的角色,喜欢他受伤时露出的倔强表情。喜欢他的理由有很多,他的名字就叫做——炎亚纶。
——题记
很早之前便已知道他,只是在2007年的时候看了有他出演的偶像剧《终极一班》。那时候,对他的角色丁小雨没什么感觉,直到后来才发现,自己开始关注他,收集他的海报,关注他的新闻。甚至开始关注台湾的政治经济。
他在《终极一班》里的角色丁小雨,我很喜欢。看似没有气势的姓名,却隐藏着一个拥有非凡气质的少年。只属于丁小雨的冷漠语气和表情,注定了他的不平凡。
后来,又在《终极一家》里看见了他,他饰演盟主灸舞,与丁小雨性格很相似的他,在偶像剧里,给人的感觉却截然不同,没有了冷漠。他可爱的表情,让我忘不了,灸舞坚强的外表下,却隐藏着巨大的脆弱。他说这一部偶像剧让他成长了很多,看着他向着梦想努力,我很开心。
我也喜欢,他对别人的忍让,练舞时留下的脚伤束缚了他,他虽然伤心,却也勇敢面对。娱乐节目主持人有时会提出过分要求,这些要求会让他的旧伤复发,但他却从不拒绝这些要求,当他脚上的纱布缠上又摘下,摘下又缠上,他却只是说:“我挺过去了!”他真的很坚强。
他左耳上的水钻耳钉,传言是他和他上任女友一起去买的,但他的女友却出车祸去世。他不管出道之前还是出道之后,都不曾摘下这枚耳钉。他对一份感情很专一,一直戴着这枚耳钉,是对女友的一份歉疚,也是对她许下的约定。
我很喜欢他,他的冷漠可爱,注定他在明星路上会取得不凡的成就;对他的喜欢,注定我会叫作布丁,我会一直在他身边陪着他一起成长。他还年轻,还会遇见很多的事,但是,不管遇见什么事,布丁都会和他站在一起,和他一起面对。

我很喜欢他——亚纶作文 文案:

有人和我说过,人的一生,会出现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暖了岁月。他们都出现了在我的生命中,可我不曾拥有过。我喜欢一个人,他有着帅气的脸庞,闪闪的眼睛,白嫩的皮肤,有着两个梨涡般的小酒窝,长长的睫毛。经常会发发呆。傻傻的像只小兔子。我喜欢一个人,他是热衷于创作的最高主舞,他的点子很多,而且非常出色,又因为情感丰富,所以能够做出很多引起人们心中共鸣,打动人心的旋律。他态度黑白分明,稳健众所渴求。迷茫若隐若现,笑涡深浅未定。游走,如风潇洒版自如。清醒,真实到卓尔不群。我喜欢一个人,他像天上的繁星,耀眼无穷。他有着严重的腰伤,却能忍痛跳完一支舞蹈。他哪怕知道自己将要失败,也不会放弃,将手中的事情做完。他说他一般不搞笑,却总能在不经意间惹得大家哈哈大笑。他爱创作,他爱音乐,他爱舞蹈,爱这个舞台,但在他眼里,家人、兄弟、粉丝才是最重要的。有一种喜欢叫一见钟情,有一种守护叫不离不弃。就是这样学会了什么叫做爱,优美的音符夹杂着汗滴,你的辛苦我懂,你在舞台追寻着梦。愿意等待陪你一起去看海。愿意为你说出爱。就是长大了就会有未来,未来我承诺会一直在,让永恒的爱环绕在你我身旁。我喜欢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做张艺兴。

我很喜欢他——亚纶作文 文案:

20xx年,对于我来说是意义非凡的。
因为,20xx年,因为一场特殊的“流星雨”让我遇见了他……
他的名字叫魏晨。就是那个如晨光般的男孩,让我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可以有人拥有这么清澈的眼神。
有人说,每个喜欢吃香草冰激凌的女孩一定都会喜欢魏晨。我也是一个喜欢吃香草冰激凌的女孩。
我喜欢他,不仅是因为他的帅,更因为他的亲切、孝顺。妈妈不喜欢我追星,她总是教训我说:“整天魏晨魏晨,魏晨能当饭吃吗?”
不过,我还是喜欢他,就算他永远也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小乐橙……
妈妈说,追星是肤浅的,所以我要证明给她看,不是这样的。我会努力用功读书,考上侨中。然后那个时候,我就可以很自豪的对她说:“看,这就是魏晨的力量!”
另外,我想,我会喜欢他很久,虽然可能很多人不信。很老土地说一句,如果非要让我对他的爱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辈子!

我很喜欢他——亚纶作文 文案:

我最喜欢的人?哦,让我想想,对了,是他!他理着学生毛寸头,圆圆的小脸蛋上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也许是瘦的原因吧,他的眼睛就显得更大,惹得同学们给他取了个雅号“大眼鱼”!他最让人喜欢的就是那阳光灿烂的微笑,不管什么时候见他,都是阳光的笑脸,风一般轻快地从你身边飘过。常言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前面已经说过了,他因瘦而被别人号为“大眼鱼”。这次,他下定决心要增肥,于是乎,便翻箱倒柜寻找“增肥秘方”,可翻了半天,也找不到“秘籍”的影子。唉!累!先坐下歇会儿,于是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谁知,屁股刚墩到沙发,他家那超弹力沙发一下就把他这把小骨头弹起老高!就这样忽上忽下地弹了半天才算坐稳。等静下心伸手抓起桌子上的报纸一看,不由得喜出望外!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小报上赫然印着“吃猪肉增肥”。他高兴地蹦了起来——可怜那沙发成了他的蹦蹦床。晚上,他把这秘籍和想法告诉了老妈。于是妈妈又是红烧肉,又是梅菜扣肉的做。虽然他不爱吃猪肉,可他是吃了吐,吐过还吃。半年过去了却还不见任何增肥的迹象,只可惜了那头猪哦!好了好了,不说他的短处了,还是说一下他的优点吧!也省得他那两片小薄嘴唇说出什么“扬人恶,即是恶……”了。他是个十足的书迷,有事没事最爱看书。什么《三国演义》啦,什么《西游记》啦,还有什么什么《神秘岛》了,等等这些大部头的书,他都能讲个一通,更别提杨红樱阿姨的校园小说和曹文轩及沈石溪的小说了,他都快背下来了。所以,每当一下课,他的周围马上就围满了故事迷,听他滔滔不绝地讲着天南海北的故事,大家越听越羡慕,越听越喜欢,恨不得马上回家去看书,看它三天三夜,再回来像他一样神气十足地讲给大家听。对了,他还有一个特大的优点,就是“勤劳节俭,从不放任自己”!有一次他在商店里看好了自己超喜欢的衣服、鞋子,一问老板价格,呼!太贵了!还没等老爸开口,他就把爸爸拉到一个角落悄悄地说:“爸爸,这家的东西太贵了,我们别买了。”回到家里不仅不对爸爸妈妈有一句怨言,依旧抢着干家务。嘿!他就是这么讨人喜欢!他的优点还有很多,我说不完哟!对了,也许就说这么多,你们也已经喜欢上他了,对不对?猜猜他是谁?告诉你,他就是我。奇怪吗?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不喜欢,怎么能谈的上爱父母,爱同学,爱老师,爱祖国呢?


结语: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读书我快乐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