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文案网小编分享的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用资料)作文 文案,以供大家学习参考。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用资料)作文 文案: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用资料)
星城小学食堂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采购人员采购食品时,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进行采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学校应相对确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4、学校分管订购学生集体用餐的人员在订购学生集体用餐时必须确认生产经营者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不得向无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订购学生集体用餐。
5、严把供餐质量关。
星城小学膳食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食堂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堂全体人员要按岗位责任制办事。
1、学校总务处统一管理全校师生的膳食工作,食堂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负责食堂的全面工作,根据就餐的人数,定相应的炊事人员,定制学生食谱和督导学生的膳食质量与卫生工作。
2、学校食堂的设备和用具,要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一旦投入使用,要符合严格的合格验收手续,且要经过卫生管理机关的检查,已符合规定的卫生要求,且办理了各种登记手续,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3、全体膳食工作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制定出有效的作息时间表。
4、学生伙食费的开支,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膳食部门设立物资仓库,并设立仓库保管验收员,严把质量关和数量关。
二、全体工作人员要提高业务水平,做出营养均衡的食品,提高服务质量。
1、学生与教职工伙食一致。
2、避免吃隔餐剩余饭菜。
3、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营养均衡的食谱,并每周更换,每季进行食量、营养量的统计分析,食品多样,注意色、香、味的调配,干湿结合,饭菜分开。
4、保证师生按时就餐,进食时间不少于30分钟,保证师生吃好、吃饱。
三、要搞好膳食卫生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
1、搞好厨房用具清洁卫生,生、熟用具分开。
2、饮前用肥皂水及清洁水抹桌子。
3、不用腐烂、变质的食物。
4、生、熟食品严格分开。
5、上班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厨师上卫生间前要脱工作服,上卫生间后要洗手。
6、餐具每餐都要进行消毒。
7、工作人员上岗前须全面体检,以后每年体检一次,半年验肝功能一次。厨师半年检查粪便常规,对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星城小学食堂卫生管理制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卫生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并进行卫生知识考试,对卫生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不合格者要调出食堂岗位;
制度执行责任人:赵龙陈伟东黄兰娣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学校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4、调料罐必须有明显标记,表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下一班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制度执行责任人:黄兰娣
学校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35cm,离墙45cm,离棚65cm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负责人责任。
管理员:黄兰娣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制度执行责任人:黄兰娣
学校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二、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三、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四、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制度执行责任人:陈卫东
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制度执行责任人:陈卫东
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的餐具洗涤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再将餐具置于另一餐具洗涤槽内用洗涤剂冲洗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置于待消毒的餐具存放架上;
3、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4、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5、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6、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7、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制度执行责任人:黄兰娣
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侧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制度执行责任人:黄兰娣
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扫“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三下午);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上午);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制度执行责任人:陈卫东
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
4、操作台使用前必须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
5、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6、操作完毕后关闭食品出售窗。
制度执行责任人:黄兰娣
学校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
制度执行责任人:赵龙
学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有传染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在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制度执行责任人:赵龙
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学校食物中毒预案。
一、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
组长:顾品良
副组长:赵龙
成员:陈卫东支静芬汪彬
二、发生食物中毒后的报告
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被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三、具体措施及责任
1、组织抢救工作由组长或副组长负责。应立即联系医疗单位,及时向医院运送患者进行救治;
2、由组长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由校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的经过及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支援;
4、由副组长负责现场的封闭保护。发生中毒的食堂应立即封闭,任何人不得进入。剩余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容器用具必须保留,待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人员调查事故原因。
学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必须到市疾病防控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半,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在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制度执行责任人:陈卫东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用资料)作文 文案: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地预防、及时地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等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加强领导,把维护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减少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健康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即适应对住校师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整合资源、统一指挥、及时反映、措施果断”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省、市、县有关学校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和强化管理的力度,落实好学校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广泛深入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使食品安全知识深入到每个师生的心中,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对食品安全的思想认识,从而自觉地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地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买“三无”产品,不买过期食物,不买自制的、不卫生的食物。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
二、应急机构
成立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永(校长)副组长:孟显军(总务主任)
组员:食堂教师班主任
下设工作小组:
(1)事故调查组:
组长:孟显军
成员:孙宏禹、姜利群。
协同上级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作出调查记录、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对事件责任人依法实行处罚。
(2)事故处理组:
组长:孙宏禹成员:姜利群。
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舆论导向工作,及时减少负面影响。
三、食堂食品安全的操作与管理
1.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学校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加强索证管理,凡大宗物品,必须索证,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的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严把食堂仓库关。学校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库房。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3.严把餐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再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污染。控制细菌污染,杀灭病原菌。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各餐的熟食品和剩饭,在销售或使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5.实行销售食物48小时留样制度。对每餐的饭菜要做好留样,取每餐的饭菜250克密封好在冷藏箱内保存24小时。
6.重视食堂的环境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并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发现有不适合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离食堂。对食堂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教育。重点进行食品卫生法制教育培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制意识,做到持证上岗。
四、防控措施
1、认真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整洁、幽静、良好的校园环境,要建立卫生扫除制度。
2、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3、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
4、教育学生不买、不吃零食,培养学生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5、食堂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每年要体检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
6、严把食物采购关,食物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建标立卡。认真落实伙食管理程序,填写伙食流程表,坚持饭菜留样,把试喂鸡工作落到实处。食堂禁止出售变质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凉拌菜。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要保持食堂食品。食堂用的各种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时时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蝇蚊、蟑螂等。学生餐具按要求消毒。
五、应急处理。
1、启动预案。值日教师或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发现个别轻度症状(如腹泻),值日教师或班主任带学生就医,并立即通知家长,并由办公室备案。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应立即向校长报告,启动本预案。
2、及时报告。及时向教育局、防疫站、医院(电话:120)及镇政府报告。并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3、医疗救援。事故处理组立即到达现场,在医务人员到校之前,合理处置食物中毒学生,初步摸清症状,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
4、联系家长。相关班主任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食品、矿泉水等,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样。及时查找
6、事故调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协同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配合相关部门追查责任。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学校稳定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写出食品中毒事件的总结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六、责任追究
对导致事故的起因的相关责任要严肃追究。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对在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
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及管理的具体规定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师生用餐的卫生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校成立了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刘永副组长:孟显军
成员:食堂教师班主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由校长直接领导,总务处具体组织实施,政工处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食堂要自觉接受学校和各级卫生监督行政部门的检查。学校政工处每天安排卫生室专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详细记录。
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1、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食堂门窗等各种对外通道必须上锁封闭,食堂内食品、蔬菜等制作饭菜的原材料要有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等事故发生。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在采购食品、食品原料时,应按食品卫生要求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采购人员在采购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
3、库房有专人管理,库房应清洁卫生、通风干燥且无鼠害;食品库房要建立进出货验收登记制度,对入库的食品注明入库日期,做到先进先出、分类上架、标识清楚食品贮存应当分类,离地存放。非食品不得进食品库存放。定期检及时处理变质和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食堂按规定建立留样制度,加强对剩余食品的保管与储存。不按规定做好饭菜留样,每发现一次罚款二百元。
5、由总务处、政工处人员对食堂的食品、蔬菜等制作饭菜的原材料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主要从外观、颜色、气味、生产日期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记载。
6、对食堂工作人员的要求:食堂工作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上岗期间出现腹泻或疑似患病要暂停工作主动保检,不得隐满,待确诊排除有关疾病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
7、保持个人卫生的清洁,勤剪指甲、勤洗手,男士不得留长须,女士在岗上不得戴耳环;工作衣帽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上岗时应正确穿戴,不准长发外露,上厕所前应先脱去工作衣帽,大小便后应重新洗手消毒。食堂工作人员不佩戴统一的工作衣帽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一百元。
8、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对食堂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安全与卫生。
9、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提供饭菜,禁止提前在学校没有下课之前向学生提供饭菜。
10、经营者负责记录并收集承包期间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档案资料,以备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11、提供给学生食用的菜汤,必须要有专人管理,不能放任学生自由取用。
三、其他管理和处罚规定:
1、不服从学校管理安排,造成师生无法用餐,每次罚款五百元。
2、学校管理人员检查指出的整改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达后,没有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每次对总务处罚款200元;上级组织的卫生检查,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给予主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和食堂管理员罚款300元。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卫生检查中受到书面通报批评的对总务处、政工处每次罚款500元。
3、一次发生超过十人以上食物中毒现象,解除食堂所有工作人员,造成严重后果,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必须成立专门的领导管理机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食堂食品管理。
二、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不得承包经营,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指标。
三、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四、学校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五、学校应当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六、学校应加强对食堂食品的督促检查,学校领导必须每天深入食堂检查一次以上,具体负责人要餐餐检查,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安全。
七、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两年到期换证一次,每年到期年审一次,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未参加年审的学校食堂不得从事学生餐经营活动。
八、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食堂食品管理制度
(一)食堂环境卫生设施要求
一、学校食堂应建在周边25米内没有有毒有害作业点及厕所、垃圾堆等有害昆虫孳生条件的地方。
二、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切配间、食品蒸煮烹调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三、食堂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切配间、食品蒸煮烹调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除紧挨灶台的墙壁必须全部加盖瓷砖外,其余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消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灶台、操作台应全部加盖瓷砖。
四、食堂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切配间、食品蒸煮烹调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必须配有防鼠、防蝇、防尘“三防”设施(纱窗、纱门),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并具有一定的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食品蒸煮烹调间必须安装有通风、排烟装置和污水排放设施,食品切配间必须配备存放废弃物的设施,食品出售场所必须安装紫外线消毒灯,进行空气消毒。
五、食堂必须设立专门的从业人员更衣室,并在食品切配间、食品蒸煮烹调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设立洗手处。
六、食堂必须根据实际需要配足洗碗池、洗菜池、洗肉池,并加盖瓷砖;配足货架,用于盛放食品用具、容器;配备消毒柜,无法配备消毒柜的,必须配备足够的橱柜,用于学生餐具消毒后的保洁。
(二)食堂食品要求
一、食堂从业人员、学校师生出入厨房、餐厅时应随手关好纱门,防止苍蝇进入污染食品及餐具用具。
二、每次用餐完毕,食堂从业人员应及时对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打扫、冲洗;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大扫除,随时保持食堂室内外的整洁卫生。
三、要定期对食堂周边环境进行消毒,有力消除老鼠,蟑螂、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食堂内不得存放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工具、物品,食品用具、容器用后应洗净,应定位存放,排列整齐,不得直接置于地板上。
五、食堂每天产生的垃圾必须有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垃圾屋应加盖密封。
六、食堂废弃物存放桶、泔桶必须定期清洗,保持清洁,并加盖密封。
(三)餐饮具、食品容器卫生消毒保洁要求
一、餐饮具必须做到餐餐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餐饮具用后洗净,应放入消毒柜消毒30分钟以上;食堂未配备消毒柜的,用消毒剂进行消毒,或将洗净的餐饮具全部浸泡在沸水中,煮沸5分钟以上,后放入橱柜中保洁。
二、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
三、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并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和明显的标记。
四、食品容器用后必须洗净,消毒后放入密闭橱柜中保洁,对直接接触熟食品的容器在作用前应用不低于80°C的热水消毒2分钟以上。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卫生规范
一、食堂洗碗池、洗菜池、洗肉池相互之间不能混用。
二、食堂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
三、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清洗、切配各种食品及原料,如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或可疑被污染时,应将其剔出另作处理。
四、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80℃。
五、加工青菜时,必须先将青菜洗净,用盐水浸泡30分钟,后放入开水捞一下,再入锅热炒。
六、加工后的熟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防止交叉污染。
七、食堂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如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八、食堂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或隔餐剩余食物。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食堂食品采购、贮存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且相对固定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书),保证食品质量。
二、食堂采购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沾、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得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不得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无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定型包装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食堂食品入库、出库必须进行验收,并定期检查,仓管人员发现有腐败变质、过期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入库或出库,验收检查情况必须有记录。
四、食品贮存应有相对独立的存放间,并有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做到通光、通风。
五、食品存放必须置于货架上,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六、保存在冷藏设备里的食品,必须做到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分柜存放。
七、食品贮存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连锁店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并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从业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衣服整洁,不留长指甲,不留胡须等。
三、经营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经常清理打扫,做到店内无苍蝇、蛛丝、鼠迹、蟑螂粪迹,无卫生死角。
四、食品货架必须清洁,无灰尘,货物摆放应分类整齐放,标签立卡,做到食品与非食用物品分架摆放。
五、所经营的各类各项食品必须有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名、厂址等完整标记,做到不过期、不变质,有良好的感观状况。
六、销售散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保洁设施,有食品夹,有清洁卫生的包装纸(袋),不使用废旧书纸。
七、不得销售自制冷冻食品,冷饮冰柜内只能冻存冷饮制品,不得混冻其它食品。
八、食品仓库必须有通风、防潮、防鼠设施,食品存放应有货垫,做到隔墙离地。
白音敖包寄宿制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行为规范
一、食堂从业人员包括采购员、饮事员、分餐员、仓库保管员及帮工等,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并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后,方可参加工作,否则不得擅自上岗操作。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次上岗前,必须由食堂食品管理员对其进行日常健康检查,发现有咳嗽、腹泻、发热、呕吐、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病症的从业人员,不得让其上岗操作,如果在上岗过程中发现的,应责令其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制售直拉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戴口罩,不得佩戴手表,首饰等物,男同志不留长头发,长胡须、女同志长头发应置于入帽内,不得化妆,涂指甲油。
四、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应注意个人卫生,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接触食品前应先洗手,严禁在操作间内吃东西、抽烟或随地吐痰,不准边工作边挖鼻子、掏耳、剔牙、不许对着食品打喷嚏或用勺子直接尝味。
五、食堂分餐人员分餐时应戴口罩、手套,不得边分餐边收款,分餐与收款应分开进行。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用资料)作文 文案:
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简称供餐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情况。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堂及学生统一订餐的管理,将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学校食堂及学生供餐情况。
第四条学校应按照满足学生用餐需求设立食堂,鼓励和支持学校食堂设立食品安全检验室,采用HACCP管理体系等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学校食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推进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和厨房建设透明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逐步推行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远程视频监管。
第六条鼓励学生家长委员会对学校食堂的社会监督。提倡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实地考察、评议学校食堂。
第七条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食堂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直接责任。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应在食堂餐厅内公示。
第九条学校统一为学生订购学生餐的,应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条件、供餐能力、运输车辆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等进行实地考察,并在符合食品安全的送餐半径内选择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供餐单位送餐。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场所。
第十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学校应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情况及统一订餐情况。
学校和供餐单位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学校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供餐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受理等制度。
第十二条学校应制定并组织实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加工场所的布局及工艺流程应符合相关规定,加工场所面积应与提供就餐的学生人数和加工经营品种相适应,应分别设置原料储存间、粗加工间、烹调间、餐具洗刷消毒间和备餐间等场所。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应严格把好采购供应关。应向取得食品生产或流通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宜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采购查验食品时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禁止采购供应下列食品:
(一)河豚鱼、毛蚶、小海螺等高风险水产品;
(二)三文鱼、醉虾、醉蟹等生食水产品;
(三)非本食堂加工的散装馅料、肉串及散装熟肉制品;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其他品种。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餐饮加工过程应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学校食堂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第十六条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烹饪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分餐应当在备餐间或符合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内进行。
供应后多余的食品应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再次利用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再次加工销售。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加工制作的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第十八条餐用具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第十九条供餐单位送餐车辆及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次运输食品前应清洗消毒,运输装卸过程中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二十条供餐单位的食品不得在10℃-60℃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保质期)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保质期为烧熟后4小时。
(二)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保质期为烧熟后24小时。供餐前应加热,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第二十一条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应立即组织救治病人,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
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应立即停止供餐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设施和现场,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第二十二条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山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管理规定》开展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
第二十三条量化分级等级达到A级的学校食堂,可以由学校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申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示范学校食堂的具体标准和申报程序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制定《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表》(附件1),实施网格化监管,明确监管责任人。
第二十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学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食堂负责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有关信息和食堂的经营方式、范围、从业人数、就餐人数等内容进行登记,填写《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餐饮安全基本信息表》(附件2),连同检查情况存入信用档案中,并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完善执法检查记录。
第二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季度监督检查制度。按照《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餐饮安全监督检查表》(附件3)所列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监督意见书》或《责令整改通知书》等相关执法文书。
第二十七条建立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及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用资料)作文 文案:
餐饮业卫生制度(综合)
食堂卫生制度
食堂饮食卫生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保证食品安全,防止食源性污染和防止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各单位及个人在从事饮食服务业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自觉接受食品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包括临时工)经检查合格领取健康证,方可从事饮食服务工作。对患有传染病、化脓、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饮食服务工作。
3、清洁卫生形成制度,每天清扫,清除垃圾及剩菜饭,每周大扫。严格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度,保持室内外整洁,有防灭蚊、蝇、鼠、蟑螂等害虫的设施。
4、发生食物中毒时,及时上报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保留剩余食品及原料,保护现场,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
二、食品卫生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食堂卫生法》,实行“四不”制,即:不采购、不收、不用、不售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严禁收售未经检疫的肉、禽、生、冷原料和食品。
2、严格执行食品“四隔离”制度。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药物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3、加工生产主副食品要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质量要求。对肉、鱼类和蔬菜类等副食品的加工,必须先洗净后加工。
4、生、熟食品均应定位存放,熟食品存放时要加罩,以防尘、防蚊蝇污染。
5、隔夜的饭菜要高温加热后再出售。出售食品时不能直接用手抓,要用夹具。
6、蔬菜要先洗后切,有些菜不能先煮后炒。
7、肉类食堂必须炒熟煮透,半生不熟不能出售。
8、定期开设营养卫生讲座或专题橱窗,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三、个人卫生制度
1、从业人员要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2、从业人员要做到“六不”: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用工作服擦手、脸或揩抹用具,不直接用勺尝味,不用手直接抓食品,工作时不吸烟。
3、每学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凡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携带病菌者,要立即中断工作,离开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岗位。
4、不准穿工作服进入厕所或其它污染区,便后要洗手,换好工作服后再进入工作间
5、售饭时一律使用夹具。
四、餐厅卫生制度
1、餐饮业卫生责任重于泰山,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必须把搞好食品卫生放在重要位置。
2、各餐厅必须做到“四定一包”:定人、定位、定标准、定期检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
3、保持案板、出轨、笼屉等炊具和机械设备及操作间地面无杂物灰尘,清洁卫生。
4、笼屉、菜筐、盆、锅等炊事用具不得直接接触地面。炊事用具要做到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5、库房要保持卫生。应有良好的通风、防蝇、防鼠措施。容器一律加罩、加盖。食品要防止晾在货架上。有毒物品不能进入库房。
6、餐厅要做到每餐结束后清扫干净,保持地面、桌面无污水、杂物、饭渣、油污、灰尘。
7、餐厅周围环境应清洁卫生,无杂草、垃圾,水道畅通。
五、食品出售操作制度
1、食物生、熟分开。盛器、抹布、刀具、墩板、冰箱均要做到生、熟分开。生的荤菜设专用菜板。
2、食物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严防熟食品污染。
3、剩菜饭在出售前必须重新回锅烧透。
4、炊具要严格消毒。开饭前炊事人员要尽量避免自己的手与用膳人的碗、盘接触。
5、出售食品时一定要用夹具。
六、食品加工、烹调卫生要求
1、粗加工卫生要求
(1)加工场所卫生要求:食品粗加工要有固定场所,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与餐厅配菜间、熟食间、烹调间等分开。
(2)粗加工操作卫生:各种荤素食品原料在加工过程中,首先要检查食品的质量,发现食品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掺杂、掺假或有害有毒等,均不应加工。肉类加工前,应检查是否经过卫生检验。经过卫生检验合格的肉食品,清洗干净后,放于清洁容器内。各种内脏要分开清洗,分开放置,以免串味污染。
(3)水产品清洗前,应逐条检查质量,尤其要捡剔有毒水产品及有毒内脏。鱼类要刮鳞、去鳃和内脏,清洗干净后放入清洁的容器内,尽快加工烹调。暂时不用或一时用不完的水产品,应放入冰箱冷冻保存,以免变质。
(4)禽类应将羽毛、内脏清除干净后,送厨房加工。
(5)蔬菜拣去枯萎黄叶,去掉泥沙杂物和不可食部分,再进行清洗,尤其叶菜更应仔细清洗。为防止营养素流失,对各种蔬菜均应按照“一捡、二洗、三切”的顺序进行操作。清洗后的蔬菜不能有泥沙杂质,不宜放置过夜。
2、切配卫生要求
(1)切配场所卫生:切配菜应有专间,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并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墙裙应贴有白瓷砖,并无污物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的油漆无脱落、无霉斑;室内设有洗手池,下水道畅通;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剩余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配菜结束应及时做好冲洗、清洗等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卫生。
(2)工具用具卫生:配菜用的工具、容器、盛器保持清洁;生、熟菜用具分开,标志明显,不能混用;刀垫板用后要洗刷干净;配菜刀不用时放入清洁的石灰水中,防止生锈;砧板洗刷揩干后竖立存放,防止发霉;抹布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清洗,用后晒干;盛放生、熟食物、荤、素食品的容器分开使用,每次用前消毒,用后洗刷干净。
(3)切配操作卫生:切配时应注意食品质量,如发现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或怀疑被污染时,不应切配加工,将其剔出另作处理;切配食品应根据不同烹调方法选择合适原料(采用煎、炒等方法烹调,如炒肉丝、肉片、鱼肉等,要选择新鲜的原料,质量差的原料有大量的细菌,一般煎炒不易将食物上污染的细菌全部杀灭,食后易引起中毒;生的肉、禽、水产品、蔬菜等带有细菌,切配时刀垫板和操作者的手上往往会受到污染,因此,每切配一段时间或切配完一种食品,应当刮去砧板上的污物;经常搓洗抹布,用清水冲刷干净;海产品多带有副溶血性弧菌,切配过鱼的刀、砧板、抹布须洗刷干净后,再用于切配其它食物,否则会造成交叉污染)。
3、烧煮烹调卫生要求
(1)烧煮烹调场所卫生:加工场所的地面应用不透水的材料铺砌,但不应太光滑;灶前墙壁及灶面应铺设瓷砖;灶台要有一定坡度的排水沟,保持下水道畅通;灶台上应有排烟气罩;有条件的操作台可采用不锈钢台面;灶面及灶台墙壁经常洗刷,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后,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2)烧煮、烹调操作卫生要求
1)饭菜烧煮时必须充分加热,使食品各部位均匀受热。
2)防止产生有害物质,食品油炸时经常补充新油,滤除油渣,减少油中有害物质含量,烘烤食品应避免明火直接与食品接触。
3)为避免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要求操作者在烧制、烹调食品时注意操作卫生,防止交叉污染。盛放熟食的容器、餐具应与生食分开,熟食品容器标志要明显,使用前应严格消毒,不能用未消毒的容器盛放熟食,炊具保持清洁。烹调时不能用炒勺或手指直接尝味,尝余下的汤或菜不应倒回锅内。
4、冷盘配制卫生要求
(1)冷盘配制应设专间,并设缓冲室,在缓冲室内装有洗手池。应有完整的纱窗、纱门。出菜从窗口传递。冷盘间内有熟食专用冰箱、熟食橱、砂滤水装置、水池、降温和空气消毒设施,操作前线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
(2)食品容器、盛器、工具、用具卫生:所有工具、盛具使用前要严格消毒,用后清洗干净。工作结束后,应将刀、砧板洗刷干净,用纱布和白布套罩好。抹布洗净后晾干,其他工具洗净揩干后放在食品橱或抽斗内。
(3)冷盘操作卫生:改刀熟食、配制冷盘应有专人操作。进专间操作前应更换清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并洗手洗毒。配制冷盘距离食用时间越短越好,一般不超过3个小时。熟食隔夜应回烧后再用。
5、餐具清洗消毒要求
餐具清洗应由专人负责。餐具清洗消毒场所应与切、配、烹、调场所分开,以免食品污染。餐具消毒可采用物理消毒或化学消毒,物理消毒必须按“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等工序来进行,热力消毒的要求为100摄氏度高温10分钟。化学消毒必须按“除残渣、碱水刷、药物消、净水冲”等四道工序来进行,如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应达到250PPM,消毒时间为5分钟,清洗消毒的餐具应放在保洁橱内。
结语: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用资料)》作文,希望在写《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用资料)》上能够帮助到大家,让大家都能写好《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用资料)》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