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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作文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最新修订文案

2019-03-08 综合文案 类别:其他 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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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作文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最新修订文案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作文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最新修订文案:

第六章女职工工作
第四十二条企业工会有女会员十名以上的,应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不足十名的应设女职工委员。
女职工委员会在企业工会委员会领导和上一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女主席或副主席担任。企业工会没有女主席或副主席的,由符合相应条件的工会女职工委员担任,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相同。
第四十三条女职工委员会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重点是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禁忌劳动、卫生保舰生育保险等特殊利益。
第四十四条女职工委员会定期研究涉及女职工特殊权益问题,向企业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女职工委员会报告工作,重要问题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
第四十五条企业工会应为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与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
第七章工会经费和资产
第四十六条督促企业依法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提供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的必要设施和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七条工会依法设立独立银行账户,自主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会费。工会经费、会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第四十八条督促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会会同企业开展的职工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劳动竞赛、技术创新、职工疗休养、困难职工补助、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所需费用。
第四十九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
建立经费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接受上级工会审计,并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第五十条企业工会经费、财产和企业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企业工会组织合并,其经费财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撤销或解散,其经费财产由上级工会处置。
第八章工会与企业党组织、行政和上级工会
第五十一条企业工会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其工会由上一级工会领导。
第五十二条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平等合作,共谋企业发展。
企业工会与企业可以通过联席会、***议事会、***协商会、劳资恳谈会等形式,建立协商沟通制度。
第五十三条企业工会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动员和组织职工完成生产经营任务。
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至百分之二点五、百分之一分别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用和劳动竞赛奖励经费,并严格管理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企业行政应依法支持工会履行职责,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第五十五条上级工会负有对企业工会指导和服务的职责,为企业工会开展工作提供法律、政策、信息、培训和会员优惠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工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企业工会在履行职责遇到困难时,可请上级工会代行企业工会维权职责。
第五十六条县以上地方工会设立保护工会干部专项经费,为维护企业工会干部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经费来源从本级工会经费中列支,也可以通过其它渠道多方筹集。
建立上级工会保护企业工会干部责任制。对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或不公正待遇以及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工会干部,上级工会应提供保护和帮助。
上级工会与企业工会、企业行政协商,可对企业工会兼职干部给予适当补贴。
第五十七条上级工会应建立对企业工会干部的考核、激励机制,对依法履行职责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会干部给予表彰奖励。
工会主席、副主席不履行职责,上级工会应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提出罢免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罢免。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会。
第五十九条本条例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解释。
第六十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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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进和加强新时期工会信息工作,推进工会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会信息工作是党的信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领导机关掌握情况、进行科学决策、实施正确领导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加强***参与,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是各级工会互通情况,交流经验,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工会信息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围绕党和国家与工会的中心工作,突出工会维权特色,及时、准确地反映职工和基层的真实情况及工会工作情况,为党政领导机关科学决策服务,为工会参政议政服务,为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第二章信息工作组织体制
第四条全国总工会领导全国工会信息工作,研究确定工会信息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工会信息工作总体规划和工作部署,统一协调全国工会系统信息工作;综合全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重要情况、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方面反映;总结、推广工会信息工作先进经验;培训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和各全国产业工会的信息业务骨干;开展工会信息的理论研究。具体工作由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负责。
第五条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各全国产业工会,各地、市、县总工会,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本产业的工会信息工作,建立健全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信息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基层工会应有必要的人员从事工会信息业务工作。
第六条各级工会信息工作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收集、综合、分析、编辑加工、传递、反愧储存本级工会信息,为本级工会领导服务;按要求及时向同级党政领导机关和上级工会报送信息;组织、监督、指导下属工会的信息工作,并向下属工会通报有关信息。
第七条上级工会的信息机构要加强对所属信息网络的管理,建立必要的联系、通报、检查制度,定期发布信息需求要点,通报信息采用情况,交流经验,培训业务骨干,保证工会信息网络畅通、灵敏、高效运转。
第八条全国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及县以上地方工会;可根据需要,选择若干基层单位作为信息直报点,建立直接联系,及时报送信息。
第九条各级工会信息工作机构应加强与同级党政有关部门和产业部委(厅、局)、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新闻单位等方面的联系,形成横向信息网络。
第三章信息报送
第十条必须报送的工会信息内容:
(一)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职工群众的反映;本地、本单位贯彻中央指示的重大举措和职工的反映。
(二)中央领导同志视察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在有关文件材料上所作的重要批示,对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当前中心工作,对工会工作发表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三)全国总工会重要会议精神、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遇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地方工会、产业工会的重要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各级工会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工作新路子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提出的新思路、创造的新经验。
(四)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涉及职工利益的改革措施和政策的实施情况及职工的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一个时期内职工群众在就业、分配、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反映较为强烈的突出问题;职工队伍稳定工作中存在的值得重视的某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五)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重要举措、重要情况;在负彻实施《劳动法》和《工会法》、协调劳动关系、推进工会各项重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总结的新经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突出事例及处理结果。
(六)集体上访、请愿、***、罢工、罢市、罢教、械斗等职工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恶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严重疫情及非法组织活动情况等。
(七)职工群众对重要的国际动态和台港澳动态的反应。
(八)境外敌对势力通过各种形式插手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开展破坏活动情况。
(九)其它重要的社会动态和社情***。
第十一条紧急信息的报送:
(一)紧急信息是指反映各类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它重要情况的信息。
(二)紧急信息的处理要做到及时、准确,注意保密。社会影响大的紧急事件发生后,当地工会在按隶属关系向本地党政机关和上级工会报送信息的同时,应在6小时内直接向全国总工会报送,并及时续报事件的进展情况。
(三)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紧急信息的报送,建立健全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报送紧急信息的责任制。全国总工会将对紧急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对迟报、漏报、瞒报信息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四)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职工群体性事件情况必须按紧急信息报送,应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引发的原因、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报全国总工会。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全国产业工会,要定期对本地、本产业发生的职工群体性事件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向全国总工会报送。
第四章信息处理原则
第十二条各级工会信息机构应按服务对象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收集信息;坚持实事求是,既报喜,又报忧,对重要的信息资料,必须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
第十三条各级工会信息机构应对初级信息进行必要的鉴别和筛选;报送信息要主题鲜明、条理清晰、语言凝炼;在上报信息时应标明信息的密级、发送范围、制发单位、签发人、责任编辑、时间。
第十四条各级工会信息机构要重视信息的开发和利用,开展信息调研,加强信息综合,为同级党政机关和上级工会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
第十五条各级工会要建立定期专报制度。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副省级城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每半年向全国总工会报送一次本地区、本产业职工队伍状况和工会工作情况。
第五章经费、技术保证
第十六条各级工会在编制工会经费预算时,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工会信息基本设施建设、日常工作和表彰奖励等,以保证信息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七条各级工会应重视信息现代化技术的应用.配备传真机、微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推进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改进信息处理、传输手段,拓宽信息服务功能,提高信息服务质量。
第六章信息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信息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掌握信息科学的基础理论和处理信息的基本技能,有较强的信息意识,善于捕捉和判断信息的价值;热爱工会信息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敢于坚持原则。
第十九条信息工作人员要注意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及时了解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倾听职工群众的呼声、意见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工会报送信息。
第二十条各级工会要为信息工作人员开展信息业务工作创造条件,安排其参加有关会议和业务培训,阅读有关文件,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赋予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一定权限等。
第二十一条各级工会要支持信息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真实、及时地向同级党政领导机关和上级工会报送信息。不得对信息工作人员因报送信息进行打击报复。
第七章奖励
第二十二条全国总工会、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要建立健全信息工作制度,对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各级工会可建立信息责任编辑、信息稿酬、好信息评比等制度,采取各种形式,激励工作人员写出好信息,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全国产业工会可根据本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区、本产业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1994年制订的《全国工会信息工作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全国工会信息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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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厂务公开、***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理论伟大旗帜,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以公开办事制度,深化***参与、***治理、***监督工作为主要内容,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目的,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认真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治理,让职工知情、夯实当家作主的基础,听职工议事、疏通当家作主的渠道,请职工监督、尊重当家作主的权利,靠职工发展、发挥当家作主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厂务公开、***治理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突出重点、分开层次、方便群众、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推进企业发展等八项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可信,符合企业实际,注重实际效果。
2、依法办事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法等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党的根本指导方针,职工是企业的主人,除法律、法规规定应保密的事项外,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参与、***监督、***治理的事项必须公开。
3、方便群众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各类方法、措施应简便、易行、方便群众,为多数职工群众所接受。
4、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循序渐进的思路,逐步健全完善厂务公开、***治理的工作体系。
5、持之以恒的原则。把厂务公开、***治理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每年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6、推动改革和发展的原则。推行厂务公开、***治理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让职工知处情、议处事、参处政,推动公司发展。
三、公开的内容
1、生产经营治理方面:
⑴发展规划目标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
⑵改革与治理方案。
⑶财务工作情况。
⑷物资采购工作。
⑸安全生产技措费用的使用。⑹集体协议履行情况。
⑺工程项目投资建设。
2、干部考核、使用情况。
3、人力资源治理方面:
⑴劳动用工制度。
⑵职称评定工作。
⑶年度考核兑现况。
⑷先进模范人物的评眩
4、职工切身利益方面:
⑴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情况。
⑵职工困难补助情况。
四、公开形式
公开的形式要可行、实用、便捷、灵活有效、因事制宜。
1、建立公开栏。公开栏主要用于那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群众比较关注,须让群众监督的公开内容。
2、召开职代会(职代会闭会期间召开职代会联席会)。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酝酿;会上,让职工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通过***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会后,做好宣传,团结职工齐心协力执行决议。
3、厂情发布会。主要适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些动态的,需及时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的事项。
五、公开时间
公开的时间因内容而定。根据厂务处理的先后及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确定公开的时间。属于阶段性工作按阶段公开。如年底,将计划的完成情况、各种公开事项的办事结果、群众意见的答复和解决情况公开,让职工从总体上对企业的重要厂务有所了解。
工会工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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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公司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工会xx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职工之家”为载体,广泛开展职工建功立业活动。推进职工素质建设工作,健全完善维权机制,不断增强维权实效。加强民主管理和基层民主建设,以职代会为基本制度,进行有序参与。在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构建和谐公司、促进公司生产经营任务完成、公司文化建设和职工文化建设上做出新贡献。  根根据这一总体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参与公司工作、强化协调沟通,让工会真正成为公司党政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构筑和谐机关。维权,是工会的天职。随着所有制形式多元化、劳动关系复杂化、分配方式多样化,使工会组织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更加显得繁重而复杂。工会能不能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是衡量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信任拥护的重要标准。一要切实履行职责,要及时掌握情况,积极化解矛盾,要主动依法维权,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二要完善维权机制,拓宽维权内容,增强维权能力。认真解决好广大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做到从政治上尊重他们,权益上维护他们,生活上关心他们,让广大职工真正成为主人。上半年拟进行一次职工维权调研工作,年初与企业续签集体合同(XX—XX年)。  2、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年内要加强工会干部的工资理论、工资政策、公司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的协商能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司自主分配与平等协商共决的内在统一,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公司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重点加以推进,推动公司建立合理的工资正常调整和约束机制,不断深化公司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实现公司发展和职工增收的双羸,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要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机制、工资调整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把公司发展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让广大职工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3、办好公司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的事情。要把工会工作放到公司发展大势中去把握、去谋划,积极引导职工热情开展创新创造活动,为公司发展献计出力,把公司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的事情办好。在工作中,抓重点、抓特色、抓品牌,继续做实评选劳动模范、劳动竞赛、困难职工帮扶等富有时代特征、工会特色的工作品牌。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城市建设”;“企业有困难,我该怎么办?”;“增收节支、挖潜增效”等系列竞赛和宣传活动。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部室,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努力把帮扶工作建设成为充满爱心、充满阳光的困难职工之家。  二、加强思想建设,促进管理创新,让工会成为职工积累思想财富的家园  4、突出工会的宣传教育职能,加强职工队伍思想建设。  一是要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学习,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二是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建立有效预警机制。按照“积极预防,依法调解,面向基层,化解矛盾”的方针,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三是要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推进和支持企业的各项改革工作。认真做好职工劳动关系的转接和移交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和完善职工的各项保障制度  5、开展“优秀部室”创建活动。部室作为公司最小的单元细胞,部室活则公司活,部室强则公司强。如何调动部室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和创新活力。要在公司党组织的支持下,以部室为单位,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优秀部室”创建活动,突出创建过程。努力做到“两个结合”:一是把创建与劳动竞赛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各类劳动竞赛,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二是把创建与创新创优紧密结合起来,突出工作创新。  三、努力推进民主机制建设,切实让干部职工有主人感、责任感、自豪感  6、发展和完善职代会制度。要不断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促进民主管理工作的规范开展,计划年内召开一次职代会。不断适应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和职工民主意识的增强,以发展和完善职代会制度为方向,进一步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努力推进司务公开工作,落实好公司年初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司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


结语: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你有了解过《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作文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