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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实施方案作文 三证合一实施方案范本文案

2019-03-10 综合文案 类别:素材 2000字

下面是文案网小编分享的三证合一实施方案作文 三证合一实施方案范本文案,以供大家学习参考。

三证合一实施方案作文  三证合一实施方案范本文案

三证合一实施方案作文 三证合一实施方案范本文案:

一、总体目标
依托统一的并联审批系统,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套材料申请,一个窗口受理,相关部门一体审批,一次发放载有工商登记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三号”)。力争今年年底将“一照三号”过渡到“一照一码”。
二、基本原则
(一)便捷高效。
优化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审批流程,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审批机制,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规范统一。
全省使用统一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审批流程、提交材料清单和申请表格,使用统一的并联审批系统平台,确保“三证合一”工作规范统一。
(三)统筹推进。
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与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信息互联共享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同步推进。
(四)依法互认。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兼具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功能。企业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办理许可审批、资质认定、招投标、金融等业务时,相关部门、单位、机构要予以认可,不得再要求企业另行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三、主要内容
将现行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的登记制度,改革为一个窗口受理、相关部门一体审批、一次发放载有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号、税务登记号“一照三号”营业执照的审批模式。
(一)各市、县(区)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联合设置“三证合一”登记受理窗口。申请人向受理窗口一次性提交包含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申请信息的《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
(二)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收到受理窗口传送的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后,运用本部门的业务系统,同时对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
(三)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作出核准决定后,当日内将核准结果和相应的登记证照号码,推送至并联审批系统。受理窗口将三个部门的登记证照号码汇集,打印载有工商登记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加盖工商部门印章后向申请人发放,全部工作流程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当日内将不予核准理由通过并联审批系统推送至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通知申请人补办相关手续。
四、职责分工
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机制,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共同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一)省工商局:
负责协调全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制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流程、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清单;开发“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系统平台;指导各市、县(区)工商部门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二)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负责制定“三证合一”工作中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申请的操作流程等相关事项;对本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的申请信息和所需的申请材料进行最大限度的简化,梳理后传递给省工商局;配合省工商局做好并联审批系统平台开发维护工作;指导各市、县(区)质监、税务部门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三)各市、县(区)政府(管委会):
根据各地实际,具体组织实施。制订详细的“三证合一”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确定统一的“三证合一”受理窗口,负责“三证合一”登记的咨询、受理和营业执照发放等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
工商部门要牵头组织实施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要加强日常联系和沟通,建立协调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和部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实施好本地区“三证合一”改革工作。
(二)强化指导。
省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县(区)工作部门“三证合一”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了解市、县(区)工作部门业务系统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本系统“三证合一”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三)不断创新。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实行“多证合一”,探索实行“一照一码”。条件暂不具备的,可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其他形式,实现一套材料申请,一个窗口受理,相关部门一体审批,一次发放“一照三号”营业执照。
(四)加强保障。
省发展改革委配合省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做好“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系统平台的开发维护工作,推动并联审批系统平台与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业务审批系统的双向对接。省财政厅负责做好“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系统平台开发以及改革工作所需经费的保障工作。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人员和岗位编制的调配工作。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工商局负责与省人大常委会沟通协调修订改革中需完善的地方性法规。省监察厅负责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五)加大宣传。
全省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宣传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带来的便利,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三证合一实施方案作文 三证合一实施方案范本文案:

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三证合一实施方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方案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58号)精神,根据《铜川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坚定不移的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核发一照”的模式和要求,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套材料申请,一个窗口受理,相关部门一体审批,一次发放载有工商登记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三号”)。2015年10月后逐步过渡到“一照一码”,不断推进登记制度改革的便利化和简约化。
三、实施原则
㈠便捷高效。优化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审批流程,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审批机制,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㈡规范统一。使用陕西省统一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审批流程、提交材料清单和申请表格,使用统一的并联审批系统平台,确保“三证合一”工作规范统一。
㈢有序推进。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与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信息互联共享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同步推进。
㈣依法互认。“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兼具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功能。企业持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办理许可审批、资质认定、招投标、金融等业务时,相关部门、单位、机构要予以认可,不得再要求企业另行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四、工作内容
将现行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的登记制度,改革为一个窗口受理、相关部门一体审批、一次发放载有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号、税务登记号“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审批模式。核发“一照三号”营业执照的,不再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㈠区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在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三证合一”登记受理窗口。申请人向受理窗口一次性提交包含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申请信息的《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
㈡区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收到受理窗口传送的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后,运用本部门的业务系统,同时对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
㈢区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作出核准决定后,当日内将核准结果和相应的登记证照号码,推送至并联审批系统。受理窗口将三个部门的登记证照号码汇集,打印载有工商登记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加盖工商部门印章后向申请人发放,全部工作流程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区质监和税务部门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当日内将不予核准理由反馈至工商受理窗口,由工商部门通知申请人补办相关手续。
五、职责分工
各镇办、区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机制,共同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㈠区工商分局:负责协调全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牵头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流程、申请表格、申请受理、材料流转、印发证件等工作。
㈡区质监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负责做好“三证合一”工作中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申请的操作流程等相关工作;按照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启用三证合一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和申请登记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审查登记材料;配合区工商分局及时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编号信息的采集、录入、提交工作,使“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㈢区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社会宣传和引导工作,协调解决网络运行和工作运行中出现的其他问题,为改革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六、工作流程
㈠受理登记。由便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承担“一窗受理”职责,负责向群众发放“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格以及相关资料;负责宣传“三证合一”政策规定、办理程序、材料要求等事项;负责受理登记材料。
㈡材料流转。工商窗口受理登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系统,将登记申请网络资料传递到质监、国税和地税窗口,同步传递书式登记材料。
㈢材料审查。质监、国税、地税窗口收到登记材料后,按照审查程序立即审查,2个工作日内将代码证号和税务登记证号录入“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系统,推送至工商窗口。
㈣核准发照。工商窗口在收到质监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后当天核准发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㈤政务公开。区便民服务中心在便民服务网站开设专栏面向社会公布“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格样式、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和办理方式。
㈥实施时间。7月29-31日,为试运行阶段;8月1日-9月30日,为正式运行阶段;10月1日以后,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开展“一照一码”改革。
七、工作要求
㈠强化组织。为进一步加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三证合一”改革推进领导机构,推进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组织实施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日常联系和沟通,建立协调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和部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实施好“三证合一”改革工作。
㈡加强保障。区便民服务中心配合区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做好“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系统平台的维护工作,推动并联审批系统平台与工商、质监、国税、地税业务审批系统的双向对接。区财政局负责做好“三证合一”并联审批系统平台维护以及改革工作所需经费的保障工作。区编办、区人社局负责“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人员和岗位编制的调配工作。区监察局负责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㈢加大宣传。各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宣传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带来的便利,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方案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以下简称《方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甘政办发﹝2015﹞2 号)和《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保障“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如期实施,经甘肃省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
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简政放权、便利市场准入、鼓励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能够有效推动相关部门工作整合归并和内部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准入流程、减少重复性审查,加快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有利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推进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选择,对于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齐心协力,互相配合,全力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明晰工作目标
按照《意见》、《方案》和《通知》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建立统一登记流程、统一编码和赋码规则等,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自2015年1O月1日起,全省向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已设立企业“一照一码”证照换发工作。
三、明确任务分工
(一)统一登记条件,规范登记流程。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便捷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统一登记程序,努力做到“一表登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户一码”。“一表登记”:要按照不重复填报申请文书、不重复提交登记材料的原则,依法梳理申请事项,统一明确申请条件,整合简化文书规范,做到企业申请登记只填一张申请表、只提交一套登记材料。“一个窗口受理”:工商部门统一受理审核,统一核发加载18位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同时,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与地税、国税和质监等部门共享。“一站式服务”: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统一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照等工作流程,实行一站服务、限时办结。除名称核准外,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前提下,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申请,确保5个工作日内办结,争取做到即时办理,当天发照。“一户一码”:按照国家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代码”制度设计,企业登记注册实行一企一码、实时赋码,杜绝重号重码问题的发生。
1、做好变更登记和换照工作。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时,对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核发加载嵌入原9位组织机构代码的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企业登记机关收缴、存档;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收缴其相关证照;原证件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在2017年12月31日前(简称“过渡期”),未换发的证照(包括“一照三号”营业执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2、有关信息采集及管理。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由企业登记机关在新设立时采集;在税务管理过程中,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3、注销登记工作。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申请人应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企业登记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
4、做好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工作。本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改革范围。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仍按照原来的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模式进行登记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工作衔接,确保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不受影响。已按“三证合一、一照三号”模式进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过渡期内仍然有效,其变更、注销登记仍按“三证合一、一照三号”模式前的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组织机构代码证不再发放和更换)。
(二)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要依托已有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以下统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以省为单位,优化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人员,明晰共享内容,规范数据标准,严格操作规程,实现全省“一照一码”业务信息共享和交换。登记机关按有关要求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实时传输至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要确保“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信息系统与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为建设统一社会信用体系奠定基础。
各相关部门要适应“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变化,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改造升级现有的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交换平台的对接,推动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
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备案)后,应当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变更登记(备案)信息实时传输至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确保基本登记信息、变更登记(备案)信息能被税务、质监及其他部门准确接收、使用。
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信息后,应当将该税务主管机关全称实时传输至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获取税务主管机关信息,并建立与企业登记信息的关联关系。
税务主管机关办理完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事项变更或出具清税证明后,应当实时将上述事项的变更信息、清税信息传输至共享交换平台,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到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并更新相关变更信息、清税信息,并建立与企业登记信息的关联关系。
(三)做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成果的广泛应用。
切实做到一照通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抓紧完善管理制度,确保“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使用,切实做到一照通用。财政、发改、公安、人社、编办、统计、商务、建设、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金融等部门和各商业银行等单位,要在各自的领域,对企业提交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予以认可、使用和推广。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业务的,对己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四、强化工作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改革举措实施到位。工商、编办、发改、税务、质监、法制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使“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各个环节运行顺畅。工商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协调各相关部门完成包括法规梳理和完善、文书材料整合规范、软件升级改造对接各部门业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等任务。编制部门要科学划分部门职责,为“三证合一”改革提供必要的人员保障。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协调,推动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为信息共享提供平台支撑。税务部门、质监部门要及时做好本部门业务系统的改造,实现内部管理业务有序衔接。质监部门负责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库的管理维护工作,于9月30日前向省工商局提供存量的市场主体组织机构代码库,并协同工商部门做好存量组织机构代码的比对校核工作。法制部门要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审查、修订、完善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包括应用部门,也要及时做好对涉及这项改革的相关制度规定的梳理修订工作,确保“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如期保质顺利实施。
五、强化措施、确保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统领人、财、物、网络、技术工作的推进实施。工商、编办、发改、税务、质监、法制等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搞好分工协作,建立协调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市(州)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工作机构。
(二)加强检查指导。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工作分工、工作节奏的要求,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要加强对相关问题的调研,及时分析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平稳有序推进。
(三)加强培训宣传。
工商、编办、发改、税务、质监、法制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协作,围绕“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开展专门的业务培训,切实保障相关工作人员熟悉流程、精通业务。
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大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并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证合一实施方案作文 三证合一实施方案范本文案:

公司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精神,我公司已于2015年11月16日作了“三证合一”变更(见附图),我公司税号变更为“91421300764XXX”。
为便于新规定在我公司生产经营中顺利对接,经与主管税务机关协商,我公司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启用新税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号变更流程规定:纳税人税号变更前,应将所有以取得尚未认证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全部认证。在税号变更后,所取得发票的公司税务代码应为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XXXX1823Q,否则,进项发票不能进行抵扣。
二、已取得的进项发票受理截止日期: 2016年2月26日。对已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应按公司进项发票管理流程在此之前交给公司财务部,否则,发票过此时点将不能认证。
三、发票更换:在2016年2月25日前,客户有需要更换发票的,务请尽量提前与财务部联系更改。同时,已开出的发票,要提醒客户拿到本公司发票后,尽快使用发票。
四、本公司将在2016年2月27日到3月1日期间停开发票,请各位同事提前与用户沟通好。
特此通知

三证合一实施方案作文 三证合一实施方案范本文案:

今年以来,我区各校的综合治理工作在上级综治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从而形成了人人各负其责、层层责任落实的局面,有效地维护了校园的治安环境,创建了安静、整洁、稳定的校园。根据《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我区已对全区各学校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自查,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各校均健全综治领导小组,把综治工作纳入学校年度总体工作目标,做到了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对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同时,多次利用教师大会传达贯彻上级综治工作有关会议和通知的精神,特别是对学校的稳定、安全工作作了强调,领导经常深入校园检查督促,各校均建立安全台帐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二、加大安全法制宣传力度
一是层层召开会议,组织广大干部、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的综治、安全工作文件,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职责,力求做到人人知晓,个个明白,并响应号召,自觉遵守。二是充分运用广播、录像、板报、展板、知识竞赛、图片等形式,把宣传活动搞得有声有色。三是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活动,力求把综治、法制稳定等有关精神辐射到每一个角落。围绕“综治”、“严打”、“禁毒”、“消防”、“法制”“交通”等不同的主题进行宣传。在宣传活动中,学校综治责任人均到场组织、指导,学校综治领导小组到场督促、检查,保证了宣传时间、宣传效果。
三、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
1、各校均在当地党政的领导下,积极与公安、司法、城建、工商、质检、***、卫生、文化、综治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严禁农用车、三轮车、报废车、故障车、拼装车、无证、保险不齐全车,接送学生;严禁学生进入网吧、舞厅、卡拉OK等娱乐性场所;严禁无证无照非法流动商贩在学校周边向学生出售物品。目前,所有学校二百米范围内均无经营性网吧,所有的校车均办有校证。
2、各校均定期对房屋、围墙、挡土墙、护坡、体育活动设施、消防设备、教学仪器和实验药品、水电设施、锅炉和其它燃器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排除隐患,并做好记载归档。校园和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学校划分安全责任区和安全责任时段,责任落实到人。
3、各校食堂、小卖部均依法执照经营,建立健全食品采购、食品保管存放、食品加工、学生食堂饭菜先尝、器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准入、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及个人卫生、锅炉安全使用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管理制度,采取切实了可行的封闭管理措施,建立各种台帐,严格执行卫生管理条例,各校均无偿为学生提供开水或利用净水设施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4、各校切实加强了住宿学生的管理工作,宿舍整洁、干净、通风,并定时消毒,安排有专人陪寝和巡夜并做好了记录,学校值周领导、值日教师、班主任及宿舍***对住宿学生的就寝纪律、人数及卫生状况进行每日检查,各校学生宿舍均严禁私接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热水器,严禁使用煤油灯、蜡烛、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和火种。
5、各校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实行台帐式管理,并建立隐患整改销号制度,落实责任人。各校设立了安全隐患报告箱,每天值日教师及值周领导对全校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巡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对各项安全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做好相关记载;区教育局包校人员每学期不少于二次到所包学校了解、检查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管理,督促建立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
1、各学校门前流动商贩兜售无证食品较多,如:白云路小学。
2、学校门旁小店向学生出售有***类非法出版物等情况。
3、大桥小学门前车辆停靠多,摩的运行频繁,对学生上下学造成交通隐患。
4、白云路小学门前白云大道交通流量太大,学生过马路相当不安全。红旗小学、文峰中学学生上下学时,由于路面窄、车辆多、交通拥挤,存在安全隐患。
5、农村学校学生上下学时,三轮车、无证车运行频繁,存在隐患。
6、有部分农村学校门前无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7、有部分网吧存在接接纳学生等未成年人现象。
8、有校车超载、超速现象,望***严速查处。
综合***工作小结


结语: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为了让您在写《三证合一实施方案》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三证合一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三证合一实施方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