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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之构想作文 法官队伍专业化建设文案

2019-03-11 综合文案 类别:其他 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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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之构想作文  法官队伍专业化建设文案

基层法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之构想作文 法官队伍专业化建设文案: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建立,对法官这一特殊职业的要求越来越高,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势在必行。据有关资料反映,至XX年,我国法院工作人员已达30万,其中有法官职务的25万,而基层法院法官占了其中绝大部分。虽然人员众多,但法官尤其是基层法院法官整体素质却不高。笔者工作在基层法院,就基层法院的法官职业化建设谈一点浅见。一、从法官职业化内容谈基层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从八个方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就基层法院的实际情况而言,笔者试就法官员额制度、法官助理制度、法官遴选制度这三个热点问题进行阐述。(一)关于法官员额制度的实行。法官员额制度,是针对我国法官人数过多的现状所提出的,其目的是通过精简法官人数,提高法官整体素质,从而强化司法权威。推行法官员额制度,笔者认为大致分为三步实施:第一步是精简人员。这一步至关重要,也是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过程中难度最大的。在基层法院推行该制度更不容易,由于基层法院受历史等原因制约,部分法官学历不高,不可能再参加司法考试另谋出路。所以操之过急可能给法院正常工作的开展带来隐患。基于此,笔者认为,在推行这一步时,要以稳字当头,合理安置分流人员,能供养的就尽量供养,力争避免淘汰(当然明显不适合继续在法院工作,又不符合供养条件的除外)。改革需要付出成本,但宁愿付出高昂的物质成本,也不能以牺牲工作秩序、改革成果为代价,这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第二步是确定法官员额。各地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不一,就是同一法院每年受理案件数也在变动,所以不能机械地参照国外或少数几个法院的试点来确定法官员额。故各法院在确定法官员额比例时,应当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采取既考虑人口因素,也考虑审理案件数量两者相结合的标准,即综合考虑法官所占人口比例和法院审理案件数量的多少,并以法官工作量为主,同时还应考虑现有人员的状况。法院的硬件建设也是不可忽视的内容,如办公自动化、法庭数量、办公用车等问题都会影响办案效率,从而间接影响法官员额的确定。从我院情况看,管辖区域常住人口86.2万,XX年至XX年,平均每年审结案件6213件,其中民商事案件年平均3133件,刑事案件年平均390件,行政案件年平均23件,执行案件年平均2667件。如果以每名法官每年办结200件案件为参照量,就需要民事法官15名,刑事法官2名,行政案件法官1名,执行法官13名,全院至少共需要定法官员额31名,那么法官与人口比为1:27700。而我院现有法官资格(包括审判员、助理审判员)99人,从事审判、执行一线工作的84人,如果把这么多的法官减下去,基层法院审判压力可能难以想象。第三步任命法官。具体内容将在后面法官遴选制度中加以阐述。(二)关于法官助理制度的试行。设立法官助理之目的,是让法官从目前庞杂的审判辅助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专门从事核心审判工作,从而提高审判效率,确保司法公正。笔者认为,法官助理制度实际上是法官员额制度的辅助,与法官员额制度共同形成职业化建设的核心制度,即为审判工作的高效与公正提供制度保障。第一、法官助理的性质。从北京法官助理的试点中所反馈的信息看,法官助理与我国目前的“助理法官”(助理审判员)相差很大,前者不具有审判权,而后者属于法官系列,自然拥有审判权。法官助理顾名思义就是法官的助理,协助法官开展审判工作,服从法官的指挥。第二、法官助理的工作内容。这涉及到与法官之间的分工。目前我国法官(包括执行法官)承担着送达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副本、答辩状、传票、开庭通知书、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等等)、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指导诉讼、组织开庭和庭审、制作裁判文书、宣判、卷宗装订等审判工作中绝大部分事务,只有记录工作由书记员完成。繁杂的事务分散了法官的精力,也拖延了办案的效率。笔者设想,设立法官助理后,法官只负责影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庭审和裁判,其它所有辅助性的工作全部由法官助理来完成,具体包括:送达诉讼文书;组织审前会议;根据法官签署的裁定或命令,对财产进行扣押、冻结、划拔、变卖以及强制执行;整理材料;装订卷宗;执行法官其他指挥事项等。第三、法官助理的任命。法官助理可以从在法院工作多年,并且具有相当法律知识和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中择优任用。参照目前助理法官的任命方式,由法院院长对法官助理进行任命。第四、法官助理的管理。由法官助理完成所有辅助性工作,其权限相当大。为防止法官助理滥用权力,必须加强监督管理。笔者设想,借鉴大立案庭的模式,法官助理主要归口于立案庭,由立案庭庭长负责法官助理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但一旦法官助理所协助的案件进入庭审,又必须服从庭审法官的指挥。庭审法官在庭审中发现法官助理有滥用权力的可能,则责令法官助理重新进行工作,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立案庭庭长和法院纪监部门。二元式的管理模式有利于加强对法官助理的监督。(三)关于法官遴选制度的改革。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补充法官人选,必须经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考核,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遴选。”修改后的法官法提高了初任法官的任职资格,规定了初任法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但按照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思维逻辑,此时的法官是指狭义上法官,即不包括目前的助理法官。所以一旦任命为法官,即为审判员,则不存在目前的助理审判员。基于此,笔者认为基层法院补充的法官人选,不仅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符合《法官法》的任职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具备优秀的政治品质和司法操守。司法公正是司法改革的最终目标之一。影响司法改革公正的因素很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法官的道德素质。当前存在的司法~现象,与部分法官道德素质低下有直接关系。只有具备高度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才能刚正不阿、公正有效地审理各类案件。第二、必须具备完善的知识结构。司法的发展趋势要求具有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不仅要求法官具有较娴熟的法律知识和裁判技能,还要求法官具有广博的人文社会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复合型法官也是培养专家型法官的基础。第三、必须具有精湛的法律思维方式。现代社会关系错综复杂,现代法官如不具备较强的法律思维方式,就理不清法律关系,造成机械执法,达不到法律公平与正义价值的要求。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初步确立,社会主义法律体体系也初步形成。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必须用法律思维方式去思考、对待和解决社会各种司法现象和问题。第四、必须具有丰富的司法经验和较高的司法技能。法官不是任何人都能从事的职业,它不仅要求从业人员具备娴熟的法律知识,还必须具有应对各种突如其来的纠纷的经验和技能。二、从法院改革谈基层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改革思路,笔者设想对法院现有人员可能最终形成六大系列管理方式,即:法官系列、法官助理系列、书记员系列、法警系列、执行系列和行政系列。在这六大系列形成之前,笔者设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基层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一)建立大立案格局。如前所述,法官助理归口于立案庭管理,将庭审前大量的辅助性工作如送达诉讼文书、决定案件适用程序、组织审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安排开庭日期等工作由立案庭法官助理完成。出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强化相互制约之考虑,立案庭可以设置内勤组和外勤组,审前组和审中组。内勤组负责收案、登记和立案工作。外勤组负责诉讼文书送达工作。审前组负责指挥和监督审前程序,组织和监督当事人进行补充和变更诉讼请求,收集、提交和交换证据,整理争议焦点,确定适用程序和开庭日期等庭前准备工作。审中组主要负责法官所交办事项。这样各组之间既分工又可相互监督,也排除法官先入为主的预断,避免先定后审的庭审形式化。(二)建立法官专职制度。在各审判庭可以根据各法官的具体情况区分小额、简易案件主审法官和复杂案件主审法官,或根据案件案由的不同类别固定分别由某些法官来主审。案件由立案庭转交到各审判庭后,由审判庭庭长按已确定的分工范围来指定主审法官。法官专职化有利于案件的高效审理,也为司法公正提供了资源保障。法官专职化也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培养专家型法官的要求。(三)建立执行新格局。执行难是困绕全国各级法院的难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执行机构运作模式设置的不合理是其主要原因。当前,有的专家和学者提出,我国宪法规定,法院是审判机关,而执行不是诉讼程序,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由专门机构执行法院的判决。现阶段,执行难严重影响了法院、法官的形象,法院受理的案件数又在飙升,法院不应再管执行。笔者认为,现阶段将执行案件剥离法院是不现实的,但将执行局由上级法院垂直领导是可行的。执行局的垂直领导有利于充分调动执行资源,在目前法院设置的格局下,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地方保护主义,有利于克服执行难问题,更有利于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进程。

基层法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之构想作文 法官队伍专业化建设文案:

一、基本情况司法所是我国基层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体系中最基层的组织结构,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机构共同构筑起乡镇(街道)一级的基层政法体系,它们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协作联动,共同担负着加强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维护基层社会主义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使命。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XX]10号)指出:“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是司法行政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迫切需要,是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基础工程,也是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事关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事关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
按照省司法厅、省编办《关于加强我省基层司法所建设的通知》(川司法发[XX]104号)规定:“司法所为县(市、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县(市、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其行政关系由县司法局统一管理,其机构规格按照公安派出所同等机构确定……”及“按照司法部‘司法所应当由三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要求,根据我省实际,司法助理员可采取专职和兼职的方式解决,其中专职不少于3人”的精神,自XX年起,我县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机构健全、人员充实、职责明确、设施完善、运作规范、协调发展”的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精心谋划、克服困难,务实工作,我县司法所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截止目前,按照国务院《中西部地区“两所一庭“建设规划》规定“乡镇司法所建设按每所120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办公用房具备所长室、工作人员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功能布局,制作安装统一的司法行政机构外观标识、公示栏、宣传栏,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工作人员由3名以上专(兼)职司法助理员组成”的要求,我县坚持按照“一乡(镇)一所”的设置原则,全面完成了全县56个乡镇司法所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于XX年、XX年率先实施了新政等15个乡镇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今年又采取联建、改建、划拔等方式启动实施了41个新增司法所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339万元、总建筑面积4920平方米,目前已开工建设38个,其中已建成20个、在建18个,占项目总数的93%。
(一)中央下达国债及预算内投资司法所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XX年中央下达我县11个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国债计划项目,XX年又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司法所项目4个。
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债项目管理要求,督促县司法局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效益,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快速度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截止XX年底,全县已完成项目投资119.4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09.4万元,灾后建设资金10万元),划拔、购买业务用房58间、1530平方米,并进行维修加固和添置办公设施,基本建成了新政、金城、土门、观紫、先锋、三蛟、复兴、永乐、大寅、日兴、马鞍、丁字桥、柳垭、义路、立山15个乡镇司法所。
目前,新政等11个中心镇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已基本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
(二)XX年度41个新增司法所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新增“两所一庭”建设的部署要求,陈科县长先后4次召集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组织制定了《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新增“两所一庭”建设的实施意见》(仪委办[XX]31号)、《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第一批新增“两所一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仪委办[XX]32号)和《关于研究解决“两所一庭”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四个文件,并确立了“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总体推进”的建设原则,力争年内全面完成全县41个乡镇司法所建设任务。
截至目前,五福、二道、回春、三河、大寅、双盘、中坝、凤仪、乐兴、双庆、大风、周河、铜鼓、石佛、武棚、义门、合作、来仪、永光、柴井20个乡镇司法所建设已基本完工,累计改建房屋96间,建筑面积1880平方米,完成投资146万元;双胜、赛金、文星、檬垭、大罗、龙桥、板桥、九龙、大仪、瓦子、秋垭、思德、保平、福临、炬光、碧泉度门、老木18个乡镇司法所建设正加紧施工,剩余的杨桥、张公、灯塔个乡镇司法所建设,我局已与相关乡镇充分协商,拟采取落实过渡性办公房的方式建所,确保年底前挂牌运行。
(三)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管理及运行情况。
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求,XX年,县编委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司法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案,XX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先后选调、招考了13名公务员充实到乡镇司法所工作,符合条件的基层司法所所长可享受正科级或副科级待遇。
司法局制定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制度及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明确了基层司法所所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使基层司法所逐步步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
目前,全县大多数正式投入使用的乡镇司法所基本做到了规章制度上墙、人员职责明确、档案资料齐全、工作规范有序。
据统计,XX年全县司法所共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36条,其中被采纳25条,采纳率达69.4%,协助基层政府依法依规制发规范性文件63件,开展法制宣传24场次,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43起,制止群体性上访65次、群体性械斗17次,落实“两劳”释放人员帮教措施,重新犯罪率仅1.6%,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起到了参谋助手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复兴司法所所长何耀宗被省、市推荐为司法部表彰的模范司法所所长人选。
二、主要做法(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加快基层司法所建设进度,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政府办、政法委、司法局、财政局、发改局、人事局、建设局、国土局、物价局、环保局等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还分别成立了由县级相关领导任组长的土地征用、规划设计、立项招标、项目施工管理、技术质量监督、司法助理员招录等6个建设工作组,明确了职责,细化了举措,规定了时限,保障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为准确把握基层司法所的选址布局、建设规模、建设方式,县政府办组织国土、建设、财政、政法等相关部门深入全县各乡镇调查,全面掌握当地的治安维稳形势、经济发展水平、闲置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征用情况,根据乡镇闲置国有资产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建设方式。
凡乡镇有闲置国有资产且符合司法所建设要求的,县人民政府适当作价补偿划转用于司法所建设;凡乡镇没有闲置国有资产且闲置资产达不到建设要求的,尽可能与派出所统一规划设计新建。
凡属新建的司法所,全部实行行政划拨供地。
其中有国有土地指标的乡镇,司法所在现有国有土地范围内选址建设;没有国有土地指标的,则根据辖区治安维稳情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等情况确定新建地址。
(三)多措并举,综合施策。
按照基层司法所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特殊要求,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一是凡适合改建司法所的乡镇闲置国有资产,一律由县财政对划转资产规范评审后按评审价格三分之一的标准提出补偿方案送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
二是对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收费项目优惠办理,其中属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全部免收,所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按照最低标准收取;凡涉及中介机构收费的,将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建设项目打捆与中介机构协商,努力降低收费标准。
三是在办理手续时,县级相关部门特事特办,及时审批、办理。
同时,各乡镇党委、政府主动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司法所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建设环境。
四是多方努力,筹措建设资金,县发改、财政、政法、司法等部门加强衔接、沟通,及时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建设资金。
在国家、省、市项目资金未到位前,县人民政府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现已筹集资金300余万元垫资建设司法所,并已拨付70余万元用于前期征地补偿、地勘、“三通一平”、工程建设和改建装修等工作,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追加拨付后续建设资金,确保了工程进度。
(四)落实责任,严格督查。
一是建立县级领导包片制度。
按照我县行政区划和“相对集中、方便管理”的原则,在抓好面上整体工作的同时,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督查指导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级相关领导,包干到片,责任到人。
二是签订目标责任书。
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列为重点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与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责任要求。
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制度。
由县目标督查办牵头,从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织、政法等部门抽派工作人员组成督察组,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分线、分片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抓此项工作的情况、工程启动及进展情况和质量检测情况等。
目前,县目标督查办已编发督查通报3期。
四是严格实行问责制度。
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司法所建设工作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凡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致使建设任务不能如期完成、影响整体进度的,一律严追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单位实行年度综合目标“一票否决”。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尊敬的各位副主任,虽然我县乡镇司法所建设正扎实、有序实施,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司法助理员编制严重缺乏。
按照省、市有关“乡镇司法所一般应配备5名司法助理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的要求,我县56个乡镇司法所至少应配备168人,而目前我县仅有编制16个,实际配备13人,尚缺编152个,缺额155人。
二是乡镇司法所公用经费保障难以完全到位。
省财政厅、司法厅虽然制定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标准,但目前尚未下拨这方面补助资金,在今年我县正式实施公务员津补贴政策、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和全面启动灾后恢复重建、南(部)巴(中)高速公路仪陇段等一大批建设项目的大背景下,县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目前乡镇司法所公用经费尚不能足额到位。
三是个别司法所建设还存在薄弱地方。
已投入使用的司法所有的管理机制还未理顺,有的办公设施较为滞后,不能完全符合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
四是办公用房产权过户有一定困难。
少数司法所购买的基层单位办公房,属于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由于历史等诸方面原因,目前办理产权证书还存在着一定困难。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各位领导的指示,积极做好向省、市相关部门的汇报工作,力争司法所建设及相关补助资金尽早到位,司法助理员尽快配齐,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年内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给我县的司法所建设目标任务,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回报各位领导的关心、帮助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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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四项机制活动总结范文法院牢牢把握党管干部原则,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职业素质为目标,落实“四项机制”,努力培养和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严谨、廉洁公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一、建立定期学习交流机制。坚持“每周学”,确定每周四下午为集中学习日,雷打不动地组织全院干警进行学习;坚持“请进来”,邀请专家学者讲学授课;坚持“走出去”,组织法官到北京、沈阳、哈尔滨、大庆等先进法院学习考察;坚持“常交流”,定期开展庭审示范观摩、裁判文书展评等活动,督促全院干警潜心学习,提高司法审判能力。二、实行干部轮岗工作机制。在实行法官轮流审案制基础上推进干部轮岗交流,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流人数占到现有庭室领导总数的90%;调整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选调3名法律专业性较强、学历较高的人员任审判委员会委员。三、落实全员调研工作机制。根据各庭科室业务工作特点,年初制定调研课题,落实调研任务;半年开展调研学术论文研讨,交流调研成果;年终进行调研评选,落实奖惩措施。截止目前,共撰写各类调研材料34篇,被市级刊物采用2篇,国家级刊物采用1篇。四、强化文化育人工作机制。坚持寓教于乐,成立了乐器、书画、剪纸手工制作、舞蹈等兴趣小组,定期举办篮球赛、书画、美术、摄影作品展、文艺调演等活动,积极倡导“先进、文明、和谐”司法理念,打造独具特色的机关文化。目前,逊克法院“第三届书画展”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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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党组织:  在XX年全区法院预备法官任职资格培训班开学典礼上。罗院长围绕“法院队伍建设”这一主题,从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管理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阐述了如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罗院长还对我们提出了殷切希望,希望我们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踏踏实实地干事创业。罗院长的谆谆教诲让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也对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首先,要强化法官为民的责任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官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只有强化法官为民的责任感,才能发扬服务大局、情系百姓、扎根基层、勤奋工作的敬业精神,做好每一件哪怕是非常细小的工作,才能成为像陈燕萍一样的新时期的人民好法官。而没有责任感的法官则远远不能称得上一名合格的法官。这就要求我们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自身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情意识和群众意识。在“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的召唤下,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主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真正做到司法为了人民、司法依靠人民。具体到审判工作中,要不断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增强司法亲和力,充分体察当事人文化水准和法律意识,做好释法明理、诉讼指导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  其次,要增强司法为民的能力。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仅要求我们在思想上要端正,还要求我们在能力上要强。也就是说我们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在提高自身素质、能力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我们的司法能力。作为审判机关,法院每天都与社会上各种人打交道,审理的案件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群体性事件多、矛盾易激化、新型案件多、处理难度大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预备法官不仅要学好法律业务,还要掌握一定的社会生活知识、人文知识,这样才能在审理案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时抓住关键问题,做到准确无误。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学习和积累来拓宽自身的知识面,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此外,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具有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法律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不懈地提高认识和把握大局、社会矛盾、社情民意、法律精神以及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具体到审判工作中,要克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倾向,做到既明断是非、公正裁决,又善于做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努力实现司法的终极目标和最高价值。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司法理念。  再次,要坚持公正廉洁。罗院长在讲话中强调,要把公正廉洁作为法官的职业道德底线和基本政治标准。一方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应该始终把处理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第一责任,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第一选择,追求案结事了、司法和谐的目标。作为预备法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人民法官的人民性,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我们的司法理念、司法方式、司法目的和工作思路、工作标准。通过我们的言行,在群众的心目中,真正把司法权威树立起来,把人民法官公正的形象树立起来。另一方面,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做到风清法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才能抵制社会的不正之气,才能守护住自己纯洁的心灵,守住我们廉洁的做人底线。要坚持自警、自励、自省,在工作中刚正不阿,不受利诱,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每一件案件的办理都做到无愧于组织、无愧于群众、无愧于心。


结语: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你有了解过《基层法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之构想》作文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基层法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之构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基层法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之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