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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干部诫勉谈话制度作文 工商局干部诫勉谈话制度规定文案

2019-03-07 综合文案 类别:其他 4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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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干部诫勉谈话制度作文  工商局干部诫勉谈话制度规定文案

工商局干部诫勉谈话制度作文 工商局干部诫勉谈话制度规定文案:

工商局干部诫勉谈话制度
一、实行诫勉谈话是纪检监察工作认真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对干部进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保障,应坚持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
二、诫勉谈话的对象是群众反映有违纪苗头或有轻微违纪和不廉洁行为,以及其他需要谈话诫勉的干部。
三、纪检监察和人事教育股在干部考查、年终考核、民主评议以及信访工作中,经核实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提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建议,并组织进行诫勉谈话:
(1)、事业心不强,缺乏责任感,工作不求上进,得过且过,自身要求不严,群众反映大的。
(2)、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影响团结和正常工作的。
(3)、有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思想意识不健康或生活不检点,有损党的干部形象的。
(4)、在廉政状况民主测评中,职工意见较大,不信任票超过40%的。
(5)、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6)、在领导班子考核中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造成不良影响的。
(7)、为涉嫌违法人员说情开脱的,故意包庇违纪违法人员的。
(8)、有其他应予诫勉谈话内容的。
四、诫勉谈话由纪检组向党组提出建议,经党组研究同意后,由纪检组组织实施。

工商局干部诫勉谈话制度作文 工商局干部诫勉谈话制度规定文案:

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筑严拒腐防变的思想政治防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实行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是以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保护和监督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谈话本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谈话:
(一)职务晋升或者工作调动时,进行必要的廉政教育;
(二)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定期工作目标,造成一定损失的;
(三)不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闹无原则纠纷,搞不团结,影响正常工作的;
(四)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需要提醒或教育帮助的;
(五)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经调查有轻微违纪,不够党政处分的;
(六)对群众反映举报失实,需要澄清或打招呼的;
(七)有其他需要通过诫勉谈话了解或解决的问题。
第四条谈话对象: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正、副科级干部。
第五条谈话的组织及分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别进行。
对正科级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县纪委书记负责;对副科级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县纪委副书记或常委(副局长)负责。因工作需要也可由上述领导同志委托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谈话。
第六条谈话的程序及要求:
(一)承办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报有关领导同意。
(二)承办部门应当提前以适当方式将谈话时间、地点通知谈话对象。
(三)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四)谈话对象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五)谈话结束后,承办部门应做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次数、谈话人员、谈话对象等基本情况,不记录谈话内容。受领导委托、指定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将谈话情况向授权的领导报告。
第七条对谈话人员的要求:
(一)将谈话的内容、要求明确地告诉谈话对象。
(二)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三)不准挟嫌报复,不准假公济私,不准提不正当要求。
(四)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信访人的单位和姓名,不准将举报信访件或者谈话对象不宜阅看的其他材料给谈话对象阅看。
(五)注意保密,不得向外泄露谈话内容。
第八条对股级以下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由各乡镇、县直机关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参照本制度组织实施。
第九条本制度由县纪委、县监察局负责解释,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Δ、**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一、廉政档案对象
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象为我县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包括县委、政府任命的国有企业科级领导干部。
二、廉政档案归档范围
(一)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基本情况登记表,包括本人的简历、奖惩、培训、年度考核、民主评议情况;
(二)领导干部家庭和住房情况登记表;
(三)领导干部三项报告制度情况登记表,包括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以及相关的情况和材料;
(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登记表,包括出国情况,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情况,配备通讯设备及安装电脑、支付上网费用等情况。
(五)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包括责任制考核的有关材料;
(六)领导干部执行述廉制度情况登记表;
(七)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登记表;
(八)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登记表;
(九)领导干部违纪问题及处理情况登记表;
(十)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登记表及记录;
(十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登记表,包括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相关材料等;
(十二)领导干部离任公共财物交接表;
(十三)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先进事迹登记表;
(十四)其他有关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方面的总结、学习体会、调研文章等材料;
三、廉政档案归档要求
(一)各种表格内容如发生变化,要及时补报。
(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要认真填报,有关登记表如填写不下,可另附表或文字材料,一并归入本人廉政档案。
(三)归档材料应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文字清楚。需要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必须盖章和签字后方可归入本人档案。
(四)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表格,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或用复写纸书写。
(五)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除信访件、违纪案件、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先进事迹等材料外必须是原件。
四、廉政档案的管理和责任
(一)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由县纪委负责管理。组织部、人事局、审计局、检察院等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材料。
(二)由县纪委党风室专人负责对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归档、整理、转入、转出、查阅、借阅、移交、转递、保管等项工作。
(三)组织部、人事局、审计局、检察院等执法执纪部门形成有关领导干部廉政方面的档案材料应于材料形成后的三十天内移送县纪委,并填写《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材料移交表》一式两份,收、送单位各留一份备查。
(四)廉政档案编号应按编码表进行排列。卷内文件材料要按档案类别排列,固定每份材料的排列位置。每一类中的材料要编制类别、件号、表号、序号和起止页号。新增材料按类别入卷,续编件号、表号、序号、起止页号。
(五)廉政档案要统一编制案卷目录。
五、廉政档案的查阅、借阅制度。
(一)凡因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组织处理、案件调查及评先选优等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查阅和借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二)外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必须持有单位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借阅。
(三)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室相关负责人确因工作需要,经纪委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借阅所负责范围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四)在任何情况下,领导干部本人不能查阅自己和有亲属关系的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
(五)查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须填写《查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审批表》,并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
六、廉政档案保密制度
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借阅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公开议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内容。借阅的档案须在保密的地方查阅,严禁携带到公共场所,以免泄密。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摘录、复制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内容。
七、廉政档案材料销毁制度
经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材料,经主管领导批准,登记造册,由专人送指定地点销毁。

工商局干部诫勉谈话制度作文 工商局干部诫勉谈话制度规定文案:

劳动保障局干部诫勉谈话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约束,提高我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根据我局有关干部教育管理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实行干部诫勉谈话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干部监督和管理的一种形式,也是一项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按照中央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精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区别情况,及时主动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诫勉谈话,对干部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二、诫勉谈话的范围与对象
本局科(室)及各二级单位的干部职工,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用人理财等方面存在问题,除执纪执法机关已经或准备立案查处的干部外,应采取当面谈话的形式进行诫勉,并要求谈话对象对其存在的问题如实作出书面回答。有列情形之一的,都必须进行诫勉谈话。
(一)政治态度不端正,经常在干部群众中发表错误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不坚决或消极抵触的;
(三)谎报成绩,隐瞒问题,弄虚作假的;
(四)生活作风不检点,有违背社会公德行为的;
(五)缺乏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不努力,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业绩较差,工作出现较大失误的;
(六)以权谋私,有“吃、拿、卡、要、报”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
(七)个人主义严重,损公肥私的;
(八)全局观念较差,组织纪律性不强,不服从组织对个人工作安排的;
(九)闹不团结,争权夺利,造成本单位工作被动的;
(十)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群众意见较大的;
(十一)违反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规定,服务承诺制被投诉,认定事实成立的;
(十二)民意测评得分明显偏低,不称职票占30%以上或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和“不合格”的;
(十三)违反干部作风建设“十不准”其他相应规定或有其他错误行为的。
三、诫勉谈话的方法
(一)被确定为诫勉谈话对象的局内科长、主任、二级局副职干部,由局长负责谈话;其他干部由分管局领导负责谈话或委托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谈话。
(二)诫勉谈话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定期谈话主要是结合干部年度考核的结果反馈工作,安排在每年年度考核结束后进行;不定期谈话主要是根据平时对干部存在问题的掌握情况,及时作出安排。
(三)诫勉谈话过程中形成的材料,不装入本人档案,由局办公室(政工)统一保管,以备查询,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诫勉谈话的程序和要求
(一)确定诫勉谈话对象,要严格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经领导审批。
(二)需要诫勉谈话的内容,根据年度考核、组织考察、群众来信来访等途径所掌握的情况由局党组确定,并填写《干部诫勉谈话登记卡》。
(三)根据谈话情况,由谈话领导填写《干部诫勉谈话登记卡》中的“诫勉意见”,对被诫勉者提出三个月至半年的诫勉期。《干部诫勉谈话登记卡》交由局办公室(政工)留存。
(四)跟踪了解被诫勉者在诫勉期间的思想、作风、工作表现以及诫勉意见的落实情况,在诫勉期满时填写“诫勉结果”,对能按诫勉意见如期改正的,则解除其诫勉期;对在诫勉期限内思想认识没有大的提高,实际行动没有明显改进或又出现其他问题的,则实行第二次诫勉谈话;经第二次诫勉仍无悔改表现的,必须调整工作,或按人事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理。

工商局干部诫勉谈话制度作文 工商局干部诫勉谈话制度规定文案:

分局在编在册的公务员,符合下列竞争资格、条件的可以参加竞争。
一)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吃苦,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服从领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群众基础好。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现任中层干部参加竞争的,年龄男在50周岁以下(xx年x月x日后出生)、女47周岁以下(xx年x月x日后出生);现任副职竞争正职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xx年x月x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一般干部参加竞争中层领导职位的,年龄在42周岁以下(xx年x月x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获得初级以上执法资格的(对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人员,经杭州市局批准可适当放宽条件);原则上从事工商工作应满一年以上。
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6年的,原则上都要进行轮岗。


结语: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读书我快乐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