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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春文作文 致青春文章文案

2019-03-13 综合文案 类别:抒情 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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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春文作文  致青春文章文案

致青春文作文 致青春文章文案:

那个九月,只记得太阳是明晃晃的,房前的树荫成庇,有知了在树丫上尽情地唱歌,有麻雀在风里拌嘴……
报到的那天,我手里紧紧地攥着老父亲给我的1块钱,光着膀子来到家门口不远的新立小学。那时入学的条件,就是能够把数字顺利地从1背到100,就算取得了入学资格。出人意料的是,结果负责入学的刘老师却让我从100背到1。
我背得滚瓜烂熟。刘老师微笑着摸着我的头,说明天过来,要穿待整齐。
刘老师的微笑真灿烂,好像夏花。
少年的记忆,母亲为我缝制了一只布书包,之后又用家里唯一的那只芦花公鸡到街镇上为我换了一只黄书包,还记得上有毛主席老人家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字样。年底的时候,我考试取得了双百,父亲破天荒为我买来了双那个年代最流行的“前进鞋”,那是那个年代里多么奢侈的一份奖励啊。
课堂上,我们正襟危坐,把手置于身后,仰头跟着老师木条的节奏大声朗读:弯弯的月儿小小的船。小小的船儿两头尖。我在小小的船里坐,只看见闪闪的星星蓝蓝的天……
放学时不愿回家,在夕阳西下,暮色四合前,和小伙伴偷偷跑到村外的小沟边,捉柳条上休息的蜻蜓。还有在冬日里,在雪地上沿着野兔的脚印,一路寻踪。直到自己累的气喘吁吁,蹲在地上,看狂奔远去兔子的身影……
我常怀念那个时光,家家户户一样的贫穷,一样的穿着,拥有同样的精神世界。夜的光明除了油灯,还有星星、月亮和萤火虫,村西头的大喇叭在每个清晨最卖力,总是弄不明白,声音怎会从里面传出来。后来有了收音机,后来喜欢上了单田芳的大鼓书《岳飞传》,那句“要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总是耐人寻味。
小时候,我最怕放牛。我像只瞌睡虫,伏在牛背上也会呼呼大睡,牛往往吃了田埂边上的庄稼,常被人家奚落,或者在庄稼的主人未发觉之前,一阵快马扬鞭而去,即使后来有人来问,打死也不愿承认,颇有一份王二小的革命精神。
少年时光,留给记忆的,到地里刨草、拾粪,趁着夜色到供销社看《万水千山总是情》、《上海滩》、《霍元甲》,赶上谁家的女儿出嫁或者娶媳妇,还可以免费看上一场电影,感觉都是奢侈的。还有,在有风的日子里,做纸风车,迎着风,眼泪鼻涕齐下,却也顾不得,都被玩性淹没。或者“儿童放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或者“蓬头稚子学垂纶,侧坐莓苔草映身”、或者“ 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或者“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的记忆和时光,都是最美的,像清澈的泉水,喷涌的记忆一旦决堤,都会哗哗地流了出来。
和清贫作伴的时光里,曾在深夜里到阿姨的地里去偷瓜,得手之后在月夜的稻谷场上一番饕餮,撑得肚子疼,一夜无得消停。和父亲到亲戚家喝喜酒,看到一本厚厚的字典,悄悄地塞在腋下,匆匆饭后,出了庄子一路疯跑,感觉身后有无数双眼睛在追着自己。
还有一件事记得深刻:小学二年级的暑假,我和堂弟,死磨烂缠,让大人们为我们做了一只木箱,我们在里面放了很厚的棉絮,从街上的冰棒加工厂批发了一箱冰棒,我和堂弟轮流背着箱子在附近的村落,吆喝着,卖冰棒。八月天,地表被太阳晒的发烫,我们赤脚走在上面,早已是汗流浃背,可舍不得吃一根冰棍。一天下来,我们挣了两毛二分钱和两个鸡蛋。那个夜晚,我和堂弟兴奋的一夜未睡,我们憧憬着美好享受着幸福。
我还记得一切与书的过往。每个新学期到来,把书领回来,我常闭上眼睛,深情地嗅着书的墨香,常摘一些形状最美的树叶和花瓣,放于其中;赶上下雨的日子,我会脱去上衣,将书本一层层裹上,紧紧抱在胸前,让它不受“伤害”。
后来转学,因为校园离家较远,索性住校。从家中“拿”走三个鸡蛋卖了,到瓦埠街上新华书店买了第一本课外读物,是古籍出版社的《古诗一日一首》。回到学校,用报纸将它包了一层又一层。我们的寝室里,没有床,用蛇皮袋缝制的草垫放在地上就是床。夜晚,寝室里黑咕隆咚的,我买来蜡烛点燃,将墙壁烧热,然后再将蜡烛粘贴在墙上,我开始躺在床上或者说是躺在地上,开始一页页读这些古诗。却不知不觉见睡去,蜡烛滚落在床上,结果被子起火,自己的裤子也被烧毁。第二天上学,只好借同学的裤子。
我记得这些点滴,就像记得书中的文字一样。是它们在我缺少书读,却对书如饥似渴的年少时光里,慰藉了我的心灵。
天正蓝,树正绿。多么美好的年少时光,我躲在书的墨香里,将文字一页页地翻过,也将人生里最美好的时光翻过。
但,一切都还很好,那份最初滋润我的明净的水域依然清澈,青春路上最眷恋的那泓清泉还在等我,我常去怀想,常也泪沾青衣,一回头,它就安静地站在那里。
我们的时代,高等院校还不是很多,一个地级市也只有一两座称得上高校的学校,自然高考录取率也低得可怜。有人形象地说,高考就是过独木桥。
那一年,我是一个幸运儿,在高考大军中,一路跋涉,有惊无险,勉强渡过了高考这座桥。
1992年8月,我被安徽省人民警察学校录取。
我们的第一科目,军训。难忘那些时日,太阳的脸还没有漫过地平线时,早操的号子便准时地响个不停。我们常慌忙得顾不上洗脸、刷牙就一窝蜂似的涌入操场。最难堪的是往往穿错了一只鞋,深一脚浅一脚地跑到操场上,早有人齐刷刷站在那里;军训课上,齐步走的口令早已下过,而自己还站在原地傻愣;还有学驾摩托车时,将车子开进训练场边的农家稻田里的经历……
有一些记忆浪花,始终涟漪在心头,那是一次军训课上……
“仇恒泉!”“到!”“李琪!“到!”……“给我沿操场倒跑四圈,还有结束后,再做四十个俯卧撑!”教官怒目圆睁,恶狠狠地发话。
我们敢怒不敢言,心里不明白犯了什么错,教官用这种不近人情的法西斯方式惩戒着我们这些刚刚被高考折磨后的文弱书生。
“仇恒泉!”“到!”“李琪!”“到!”……“请问有错就要干什么?”
“报告!首长,有错就改!”
“说的对,上周我把摩托车驾驶前10名的同学错记成后10名了,罚了他们,你们说怎么办?”教官一脸严肃。
队伍里开始有人议论。片刻又趋于平静。这时有人站了出来,是个子矮小的李力。
“有错就改,教官你错了,你也要倒跑四圈,做四十个俯卧撑!”李力声音宏亮。
“你说的对,我就按照你的要求惩罚自己!”教官拍着李力的肩膀。队伍瞬间响起了如潮的掌声。
“李力同学最勇敢,我佩服,你就陪我一起跑吧!”教官说完,不由分说拉起李力就跑。
队伍一下子喧哗起来,有人笑出了眼泪。
军训进行了十多天,由于白天高强度的训练,到了晚上大家洗漱完后都早早的上床睡觉了,午夜,朦朦胧胧听见刺耳的哨声,顿时寝室内乱成了一团,有人把衣服穿反了,更甚至在操场还有人提着裤子,在骂谁穿走了他的鞋子。教官看着我们狼狈相,一脸坏笑,让整好队后各自回寝室睡觉,但临走时说的一句话让我们都绷紧了神经——以后这样的紧急集合还会经常有的,以至于我们很长一段时间都穿着衣服睡觉。
军训中,还有一些难以忘记的记忆——练习踢正步动作要领。随着教官一声令下,大家同一侧的腿要在第一时间同时踢出去,在同一个高度定格,然后就那样保持不动。每天下来,浑身都像散了架。练习齐步走的时候,我们中有一名男生总是同手同脚,我们大家都看着别扭,可这位老兄却走得非常的顺,教官看着气就不打一处来,就把这哥们拉出去在操场上众目睽睽之下进行重点指导。在示范演练中,教官竟被他带的也同手同脚起来,叫人啼笑皆非。
我们的学校,位于一处山脚下。同学们来自天南海北,学校里有个悠久的“传统”,就是每个寝室在入学后都会自发地选出一个“老大”。这里的“老大”绝不会有黑社会里那样的血腥味,第一任务就是要维护本寝室的公共利益,如带头打扫卫生,调解本寝室室友之间的关系和决定是否与别的寝室发动“战争” ……
开学不久,我们306寝室的七个人,决定召开入学以来的第一次寝室民主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就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寝室长。为了保证会议的真正民主,防止作弊,我们还友情邀请了隔壁房间的陈可为我们监督员和评判员。
“现在我开始唱票,仇恒泉一票,仇恒泉两票……”在陈可方言味特重的声音中,我简直不敢相信有这样的奇迹。他们如此相信我,把我感动的差点落泪。
按照程序,我还是表了态,说明了自己在高中时候没有“从政”的经历,请大家另选他人。我至今仍记得李琪说过的话,在我们寝室里,你是最恰当的人选,通过我们暗中考核,主要是因为你在我们中年龄最大,最有号召力和影响力、凝聚力,另外你政治清白,做事公正。今后我们坚决拥护你的领导,你指到哪儿我们打到哪儿!
我就这样“恭敬不如从命”地当上了寝室长,同时还获得了一个江湖味很浓的名字“老大”。
在接下来的日子,我终于明白这“老大”可不是好当的,那就是处处都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好在在校期间,我年年都能取得奖学金,也是三好学生,没为“老大”的称谓抹过黑。室友老小叫张飞,名如其人,心宽体胖。这个又懒又脏的家伙,一到上课就犯困或者开小差,按照班主任的话说:“他的思绪完全是游离在地球之外的”。每到考试前就要和我套近乎,要求我考试时在方便的情况下给他照顾照顾。
警校可以吹牛的事情不多,绝对对得起兄弟的事可不少。记得我一次正在洗衣服,一双有着绝对纯正臭味的袜子从天而降,以一副轻盈的姿势落进我的洗衣盆里。我一抬头,睡在我上头的兄弟正嬉皮笑脸地冲着我说:“老大有劳了!”我怒不可遏,却也无可奈何。此后,这样的事情便一发不可收拾了。室友老二、老三……学会了效仿。他们会恬不知耻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你老大可不能厚此薄彼啊!在306寝室里,我过了两年“做牛做马”的日子,却也培养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想想,这也是件幸事。
前些天,本市的一个警校同学和妻子闹别扭。一个堂堂的男子汉,当着我和他爱人的面,竟然哭哭啼啼,让人很不自在。我问同学,你为什么离婚?他说妻子爱打牌,不做家务。我说夫妻之间除了背叛,还有什么不可以谅解的呢?毕竟结婚十多年了,说出了这样的话伤人,她不会干,你就多做一些又有什么呢?同学说,老大,说句实话,我结婚十五年了,她为我洗的内衣和袜子加在一起的次数,还没有你在警校时为我洗得多呢!
回味走过的日子,总是那么令人神往而难以忘却。寝室虽是一个小小的天地,却也有着属于它的风风雨雨,酸甜苦辣。那似水流逝的朝朝暮暮,那些点滴和琐碎,当它们成为回忆时,便都赋予了一种雾里看花的朦胧之美,那当时的种种心情,在流光中,便都成了值得欣赏的心情了。
生活本是平静和安详的,偶尔也会有涟漪。一个学期下来,我莫名其妙地喜欢了一个女孩。
记得她最喜欢听光碟,萨克斯《回家》,还曾借给我听。除此之外,她还爱写一些小诗。那时她总是不停地写,我也一直鼓励,后来她陆续向外面投过不少稿件,但大多如泥牛入海。而我却在一些小报上时常发一些散文之类的豆腐块。并用这些稿费买来瓜子、话梅,分与大家,她也会微笑着接受。
有一段时间,变得懒散,生活似乎没有了方向。放学的时候,有同学出去散步,也有到空旷的草地上练拳击或放眼蓝天白云。我却依窗看着一些从旧书摊上淘来的中外名著。在这种状态下我竟铢积寸累读完了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和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等书。书中的一些细节,一些关于爱情的故事又把我拉回到现实,让我再次纠结于情感的疼痛。
于是,我拒绝了所有的娱乐,不再去听歌,也不再去看校广播站组织播放的电影。我开始去上各种选修课,即使是那么晦涩难懂,即使不是考试科目,我仍然认真地听,认真地记。我试着拼命地学习,挤占我的时间,让我不再想她,让自己忙得天昏地暗。于是,我开始了拼命地写作。
毕业之时,在学校的门口,她让我为她签名,说我相信你的作家梦会实现的,你的签名我一定会好好珍藏。
那天,我终没有说出自己的秘密。怕说出时的尴尬和难堪,更怕亵渎了难得的同学友情。
20年了,我不知道她是否真的珍藏着我的签名,但我们还是好朋友,她常常给我电话和短信,多是工作和生活的问长问短。
最终我告诉了她,自警校毕业之后到现在我已出版了两本长篇小说、一本散文集,也告诉她那个一直藏在我心里百转千回的秘密。她说,那时自己很傻,抱歉。
我说感谢那段暗恋,暗恋也产正能量,否则我很难说继续写作。就像《小王子》里那只被驯养的狐狸,当小王子问它,那你还是什么都没有得到吧?狐狸说,不,我还有麦田的颜色……
那头的她笑了,她说原来我做了这么大一件好事,不经意中我给了你整整一个青春的麦田颜色。
妻子说,原来你是有初恋的?我说是暗恋,是一厢情愿。妻子微笑着说,你就把她写进你的书中吧,那或许是精彩的一段。
有的时候,觉得自己很卑微,或许常把别人想的也卑微。妻子的信任让我激动,也常让我不安。
以前听过这样的小故事,三个孩子讨论关于谁最幸福的话题。第一孩子说我的爸爸是开玩具店的,我有很多玩具可以玩,所以我最幸福;第二个孩子说,我父亲是开飞机的,我可以到世界各地旅游;第三个孩子说,我什么都没有,但爸爸却天天在我身边。细细想来,这爱情又何尝不是!所以,爱情要现实,更要珍惜。
喜欢站在窗前,隔窗看外面,一如今天的时刻。孤独如同潮湿的雾气,一缕缕渗入到心田。你呼吸困难,就想逃离,却像梦魇的深度,你迈不动脚步无法走出。生活是一个周而复始的圆,你拼命地挣脱越容易回到起点,你又能逃到哪儿去呢?
人总爱说一些过去的事,不是因为重要,而是一生都无法走出,尤其是有关那些梦的片段。
李琪,常被室友们称作我的“尾巴”,我和他都不喜欢这样的称呼,这有着主仆上的等级之感。要说是忠实的“跟班”倒也贴切。有些周末,我们会从离学校不远的蜀山镇租来自行车,在宽阔的马路上,漫无目的地骑,看着身边行人脚步匆匆,猜测着他们的目的地。
在城隍庙中闲逛,看到一些可爱的书本和挂件,摸摸空空的口袋,违心地说着不喜欢,而言不由衷的话总被同伴揭穿的体无完肤。然后向着一旁哈哈大笑,“我是穷人我怕谁!”
在这川流不息的市场,有此起彼伏的叫卖声,有南腔北调的口音,有穿着各色时装的人群,我们穿梭其中,像一条快乐的鱼。在茫茫人海中,一个人身置其中,是如此的渺小和微不足道,就像一群黑压压蚂蚁里的一只小蚂蚁。这种渺小的感觉让人放心,呼吸通畅。在这样的环境,不怕碰到熟人,随时准备点头微笑;可以五音不全地唱歌,无需掩饰自己的垂头丧气,也不必装得意气风发。
曾经在停电的夜晚,跑到对面的大蜀山上疯玩,回来时学校的大门已经紧锁,我们像窃富济贫的夜行者,悄悄地翻进院内,又悄悄钻到寝室。曾经三更半夜爬起,躲在天台上看流星雨;曾经为一场国际赛事在国内的成功举办,敲瘪了脸盆;曾经为自己写的散文刊登在省报上沾沾自喜,为自己成为省作家协会成员喜极而泣;也曾经也为即将的离别黯然神伤。
在这场充斥着泪水与欢笑的警校剧情里,有着太多令人留恋的人与事。怀念室友们从家乡带来的可口小吃;怀念一帮人凑钱“抬石头”吃火锅的情景;怀念周末跑到市区躲到录像馆里泡夜的经历;怀念曾经被我们“痛恨到”、起有多个绰号的教官;怀念充当交警搭顺风车回家,被司机识破抛在路边的尴尬……
一翦那时光景,我们恣意飞扬,无畏而青葱。凌云壮志爱追梦,一心只想往前飞。
那时,我想一定是我最美好的时光!
警校毕业后不久,我又一次踏上了背井离乡的行程,目的地就是我现在所在的城市——安徽淮南。
胡阿姨,是河东社区的居委会主任,也是我的寿县老乡,她的年龄要比我母亲还要大。胡阿姨是个古道热肠的人,她知道我是个外地人,在淮南没有家没有根。有一段时间,她一门心思张罗着为我介绍对象,她的热情甚至遭来了她小儿子的嫉妒,说胡阿姨什么家务懒外务勤。那时候,我还处在人生的青涩时光里,对感情的事既陌生又好奇,是一种暧昧和朦胧相伴的感觉,大都是一种羞赧的心里作祟吧,总是不愿启齿。没想到却被胡阿姨误解,认为我早已有了意中人。不善言辞的我,费了不少解释。
1998年11月的一天,胡阿姨打电话给我,说有个女孩不错,有时间去见一下。我当初说什么都不愿去,后来还是碍于胡阿姨的面子,怕伤了她的热情,硬着头皮去了。那时的男女生见面,不需要鲜花和甜饼之类的零食,地点也往往会选择在女方或介绍人家,我也没有例外。不像现在的小青年会选择在富有浪漫情调的咖啡屋或茶馆。我像一名刚出校门的大学生,怀着忐忑的心情去参加应聘一样,机械地回答着对方家人的一些提问,现在回过头细想,当时的情形用搪塞更为恰当。我和她的见面时间不长,算起来还不足于一个小时,说了再见后仓惶而逃。
说实在的话,我对对方的印象还说的过去,她是我心目中的标准,更为重要的一点,她的原籍在安徽泗县,和我母亲的老家江苏泗洪近在咫尺,虽跨越两个省份,却都赶一条街,他们的方言与语调和我的母亲有着多么的相像,从她家的人说话中我感到了一种亲切。
等消息的日子总是煎熬的,内心纠结不安欲知道结果却又不敢知道结果,就像当年等待高考的结果一样,我的思绪存于巨大的矛盾中。
第四天上午,胡阿姨笑盈盈地来到派出所,说孩子,人家对你怪满意的,就看你的意见了。我同样是笑盈盈的,不住地点头也没有说话。胡阿姨说她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就看你们之间的缘分了。
女孩子家住在李郢孜,自己在市区的一家制药厂上班,两地相距较远,当时的淮南交通还糟糕的很,单趟的路程要得一个小时。
那时候,通讯工具还不发达,所以和她的交流,或者说是谈对象的时间和机会是很少的,几乎一个月只能见到那么一两次。
中秋回了一趟老家。把自己的状况告诉了父母。父母自然高兴地不得了,他们认为我也的确到了男大当婚的年龄了。说是有机会的话,就把女孩带回家让他们看看。
回到淮南后,我把父母的想法原原本本地向女孩的父母说了,她的父母还算开明,说就选个日子吧。
终于等到了女孩的假期,我和她一路赶到寿县老家。父母脸上闪着幸福的光芒,当时的情形是,能娶到城里的姑娘,那当是一个农村家族里一件多么荣耀的事啊!
父母在灶房里忙前忙后,农家小院子里飘着菜香的味道,快到十二点的时候,一顿丰富的午餐开始。农村里那固有特色的宽大桌子上放满各种菜肴,色泽清朗,芬香扑鼻。伴随着亲情的温暖、爱情的温馨,我吃了人生中最幸福的一顿午餐。
下午的时光,是寂寥的,也是自由的,父母自然不让我和他们未来的媳妇去做一些家务。索性,我带着女孩在农村广袤的天地里看秋天的风景。黄灿灿的稻谷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昏黄耀眼,田埂上的柿树上,已不见油绿的叶片,光秃秃的枝干上挂满了红彤彤的柿子,像一朵朵燃烧的红灯笼,时不时有鸟飞来,栖息在上面享受着这些美味。
夕阳开始挂在天边,有牧童悠远的笛声从远处飘来,如泣如诉,时空凝固了这秋天的一个下午,这秋景简直就是一副绝美的风景。在大自然长大的孩子,对土地始终有着很深的感恩情结。我无限感慨,童年的时光总是美好的,很多回忆珍藏在心底。但当我久远的思绪,酣畅倾泻之时,另一种情怀却在心里、血液里、机体里蠕动,那就是我对童年时光的思念。乡情最易让人醉,我的情感常常沦陷。《赤足走在田埂上》、《外婆的澎湖湾》……那一首首耳熟能详的歌曲又仿佛从久远的记忆时空中漾漾而来,总让人伤感这时光流走的太快太无情。
晚上的饭要比中午简单的多,我们刚吃完饭,突然接到镇上的一个同学的电话,说他家中发生了急事,要我过去。镇上离我家不是太远,我从堂哥家借了一辆摩托车,女孩不放心,说要和我同去。
农村的夜一向是诗意的,特别在秋夜里,有虫儿的鸣叫,要是有灿烂的星光和皎洁的月色,那是再好不过了。可我和女孩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个夜晚回来的时候,差点丢了性命。也从那以后,我才真正意识到生命的可贵,并从此努力过好每一天,珍惜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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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逝的青春,翻转的年轮,如同一粒倔强的昙花种子,明知道绽放只是那一瞬间的美丽,也要执着的冲破泥土,迎着风雨坚强的成长,义无反顾。
当生活的车轮碾过记忆,留下岁月的吻痕时,才知道生活如同大浪淘沙。淘走了昔日友人的欢笑和共度风雨的艰辛,留下的仅仅是自己和自己那支离破碎的记忆和记忆中若隐若现的对未来的期盼。
离愁别恨人之情,柳暗花明又一村。似乎生活就是不断的经历别离,不断的将别离的哀伤埋藏在内心深处,在不为人知的角落独自神伤。又似乎生活就是看友人在自己身边新旧更替,而自己拼命想挽留却无法挽留,因此自己依旧孤独,并开始享受孤独。
心,禁锢在别离和孤独的黑暗中渐渐成熟。如同泥土下掩盖着的生生不息的昙花种子般倔强的成长着。当它挣脱禁锢重获新生时,它获得的是昙花一现的美丽。那绽放的是内心深处不灭的希望,是青春最耀眼的光芒。
给青春谱一曲赞歌,让生活的列车在赞歌里欢快前进,如同指尖溜走的沙,一粒接着一粒,一粒牵着一粒,向前是无边的沙堆,向后是停留指尖的回忆。
谁的颜容,为谁清晰。或许以后的以后我们不在拥有纯净的笑容,不用担心那也只是我们青春路上的小小磨难,因为我们的青春是早已注定成为辉煌的过去。那些花儿,那些盛满夏季忧伤的花儿终将在我们的心中常开不败。想起过去,岁月带走的实在太多,十六岁可以默默体会落日坠落的缠绵和大海分娩红日的悲壮。
青春没有规则。真的。你可以埋头苦读,书山寒窗十几年,最后一举成名天下闻;你也可以边读书边工作,或者先工作再读书,只要自己活着充实。青春就好像鸟儿,任由你选择飞翔的时间,任由你选择飞翔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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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天窗,让自己迎接光明,迎着光明踏着陌生未知的路上。一股股淡淡墨香沁人心脾,迈着沉重的步伐,一步步向希望走去。在徘徊中,淡淡墨香书点缀着青春,浅浅的文字埋葬了多少相思。只能靠浅浅的文字淡淡的墨香撑着走过这段陌生前途未知的路,淡淡的味道净化了心中的浮尘。给予心灵一碧如洗的天空。不曾为何人驻足,只为你而停留。
满布霓虹,灯红酒绿的围城里,一杯清茶,挽留了多少宁静祥和的回忆,飘零散落的枫叶带不走对你的掂念。独饮寂寞这一杯清茶,回忆清茶的幽香。那一抹搁浅的回忆,在幽香的清茶里清醇悠远、清幽淡雅。用心灵去感悟难以言传至清、至醇、至真、至美。
秋将离去,硕果累累。我却没有收获属于我的果实,满含寂寞的愁绪步入冬的情瑟,那也飘零的枯叶谁能拾起寂寞之意,相思之情。情瑟依旧,这破碎的旧梦里,在流年里拾一片枯黄的记忆,圆一个秋的情瑟,冬的梦。
回忆是那么荒凉,埋在浩瀚的书海里。为自己植下春天的种子,在书海的芬芳里凝望着故事里的一缕缕阳光。用青春的画笔,点缀即将逝去的年华。书籍以成为深夜里的依靠,唯有文字点缀深夜的黯然神伤。
光阴已逝,流年已老。在苦涩的年华里,不敢奢求太多。时光太短暂,转瞬即逝。敞开心扉让繁复的时光熏陶那颗永恒的心,夜幕降临时天空飘起细雨,撑一把油纸伞感受平凡,品味着事物的蜕变和苍老,让自己多一点感动,少一点凄然。情真意切,许你一句承诺,嘱于三行情诗“年复一年的等待,字斟句酌的书写,穿越藩篱仍为你书写四季”。道一声珍重、致己、致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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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青春也有缺点,那就是它消逝得太快。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致青春作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以为那是冬日里的一束阳光,倾尽一生的青春为此等待;以为那是梦靥中的一缕微笑,散尽毕世的荣华为此守候。
爱,只是梦一场;或多或少带着幽怨、恨意离去;痛,只是哭一场;擦干眼泪,忘却过去重新再来。
想念带着一点苦涩,从此相思风雨中;相聚带着一点愁离,从此各安天涯命。
若人生纵有诸多无奈,也只需尽心尽力面对。
记忆,是青春的伏笔,总免不了对花花世界的痴迷。梦想,是青春的动力,是我们所一直向往的国度。岁月,是青春的坟墓,却是见证我们这一路走来的艰辛。青春,是我们所仅有的;任何人带不走也割舍不了。
这些年,总是迷迷惑惑,跌跌撞撞;似乎也从来没有为自己的青春做过真正的打算。许多时候活在了别人的世界里,把自己当成饰品,当成孤儿。许多时候也明白这样的活着是多么的可悲,或许是没有用心,或许是不够坚定。
经历仿佛与年岁成了正比,渐渐才明白,才懂得一些人与物的关系。活在当下多半是为了自讨所需,阿谀奉承、仗势倚人、利益之间人人为所趋。哀叹社会的不公平,却忘了这时代已是这样,弱肉强食、人情冷漠。
感性的人,总有太多不舍得的原因;似乎也终究要为这样的性情悲悯。看惯了人来人往,听惯了喜怒哀愁,只是尝不尽世间冷暖,看不穿红尘滚滚,道不明冤情错案。若徒留一片丹心,又何能照得了明月。
感叹着即将逝去的青春,或许值得,或许不值得?与亲情有关,与友情有关,又或许与爱情有关。原以为人若没了爱情就会死,却忘了爱情是死不了人,放不下的只是那颗作祟的心。
有时候痛恨这样的自己,明明知不可能,却还要勇往直前;明知终究要面对,却一味的逃避现实;有太多的不切实际,忘了该怎么去讲述。
曾经在我最美好的时光里遇见你,我把这样的遇见定格为幸福;在那些日子里我为这样的幸福付出了很多,只是付出越多的时候,幸福反而离我越来越远。于是我迷惑,不得而知的结局,却渐渐明白了幸福需要淡泊,爱情需要沉淀。待到这一切都平静之后,所留下的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转眼即逝的是青春,点点滴滴,剪碎在那时的回忆里。
喜欢过客这词,仿佛也如自己的境遇;总以为人生不过只是得到与失去的过程,有什么可留恋,又有什么可追求的呢?恋上一种风景,你会不顾一切的浏览她的全部,甚至对于她的瑕疵也能找出适当的美词来修饰。只是因为你喜欢这道风景,所以你能容忍她的所有。换而言之,谁又会为了不相干的人或事,而苦苦等待与追寻呢?似乎骨感的现实也正如此。
喜欢品茶,品各式各样的茶,却独独不能忘的是人生乌龙。品茶时,清淡而又悠远;入味时,苦涩中略带甜意;回味时,让人感叹。又仿佛如青春一样,有挫折,有辛酸,有开心,有快乐。
喜欢在午夜里听着淡淡的轻音乐,喜欢她的旋律,悠远而又沁人心脾;仿佛是寻寻觅觅中的蓦然回首,那如梦境的感触,成了我入睡时的催眠曲。有些人,有些事,终究不必太在意,就算真的在意了又能怎么样,倒不如没心没肺的放空这一切。
许多时候,幸福总在我们身边萦绕;只是我们都忘了这样的幸福显得那么微不足道,那么无心暇顾。也始终以为没有所谓的那种幸福感,或许是我们太过强求,总与幸福失之交臂。
有青春总是幸福的,不经意的相识,相遇,相爱,汇聚了多少的情感交织:宽容与理解。或许爱,或许恨;只是这样的青春年华终将逝去,看惯了风景的人,凝视自己的时候,是否还能有那么一点感触。
曾经的沧海桑田,经过了岁月的洗礼。或许也见证了青春的蕴意。摇曳在记忆中的青春,正一步一步的离我们而去。
当我们说爱的时候,应该让她自由;不爱的时候,让爱自由。别等不该等的人,别伤不该伤的心。有时,爱也是一种伤害。
残忍的人,选择伤害别人;善良的人,选择伤害自己。有时候我们应该看的淡一点,那样伤的就会少一点,时间过了,爱情淡了,也就散了。时间只会让深的东西越来越深,让浅的东西越来越浅。
许多时候我们真的要过了很久很久,才能够明白,自己真正怀念的,到底是怎样的人,怎样的事。什么事情都会习惯的,譬如别离和思念。青春也总有散场的时候,似乎也该对她说声:say good bye!
挥挥手,再见了我的青春,这即将逝去的年华,无怨无悔的走过。
挥挥手,再见了我的青春,和那流淌在我最美好的时光里的女神,一同消逝。
挥挥手,再见了我的青春,带着所有的回忆,一同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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