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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考核办法作文 民政工作考核办法全文文案

2019-03-07 综合文案 类别:其他 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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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考核办法作文  民政工作考核办法全文文案

民政工作考核办法作文 民政工作考核办法全文文案:

第六条考核实行百分制。责任书完成分占80%;领导评价占10%;科室评价占10%。全面完成基本目标得全部基本分,未完成基本目标按减分办法计分。总得分计算公式为:总得分=责任书完成得分×80%+领导评价×10%+科室评价×10%。
第七条加分和减分
工作受到表彰奖励的,在责任书考核时提供书面依据,在责任书完成得分中进行相应的加减分。
加分:1、获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表彰奖励的,每项加5分;
2、获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表彰奖励的,每项加3分;
3、获县(区)委、县(区)政府、市民政局和市直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的,每项加2分;
4、在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或印发典型材料的加3分;
5、在市委、市政府、省民政厅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或印发典型材料的加2分;
6、在县(区)委、县(区)政府和市民政局及市直相关部门召开的大会上作典型发言的加1分。
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减分:1、未完成责任书中的基本目标,按未完成条目扣减该条目的基本分值;
2、受到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3、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通报批评的,每次扣减3分;
4、受到县(区)委、县(区)政府、市民政局和市直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减2分;
5、被中央、盛市媒体曝光批评的,分别扣减5分、3分、2分;
6、未按要求办理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督办件或交办件的,每件分别扣2分、1分。

民政工作考核办法作文 民政工作考核办法全文文案:

第八条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实施奖励,具体标准由局党委会确定。同时,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民政工作考核办法

民政工作考核办法作文 民政工作考核办法全文文案:

业绩考核方案(一)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益性的办院原则,实行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相挂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我院职工全面履行职责;坚持自我测评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做到随时能接受上级领导的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实行优劳优酬、兼顾公平;向一线岗位倾斜、向重要岗位倾斜;适当拉开差距的原则。
二、考核主体
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依据《乡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乡卫生院岗位职责说明书》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虑到不同岗位风险、责任、兼职等因素确定岗位系数为:公共卫生岗0.12,医疗岗0.12,中医中药岗0.12管理岗0.12,信息岗0.11,护理岗0.115,西药剂岗0.11,妇幼保健0.115,收款岗0.11。
三、绩效考核内容:
德。勤。绩、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否决性指标。
⑴德、勤、绩考核是指对职工的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出勤率、院纪院规遵守情况和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情况。
⑵服务数量是指职工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包括门诊诊疗及护理人次、住院诊疗及护理人次、处方划价人次、疫苗接种人次、孕儿管人次、接生人次、妇科门诊及住院人次、检验及心电人次、放射及B超人次、收支缴费人次、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次等。
⑶服务质量是指各岗位专业质量的合格率。包括:门诊及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护理文书记录合格率、消毒登记合格率、处方划价率、收款登记与票据统一合格率、九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表格填写登记合格率、各种数据网上上报的准确率等,是否都能达到合格的要求。
⑷群众满意度是指听取群众的意见,对每个职工实行满意度测评。
⑸否决性指标是指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事故以及医德医风败坏的实行一票否决,当月有否决票的,当月无内部绩效工资。
四、考核标准
㈠针对每个职工的绩效工资采取百分制考核标准:德、勤指标占25%、服务数量指标占30%、服务质量指标占35%、群众满意度指标占10%。考核中每扣一分则扣其个人绩效工资额除以100分的数字金额。按实际结余额的大小及个人得分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㈡院长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如不参与考核则取第一名职工奖励标准核算。
㈢德、勤考核标准和方法(25分)
1、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和行业作风(10分)
⑴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如发现与病人及家属争吵一次扣1分。
⑵收受病人红包、索要礼品,发现一次扣1分。
⑶科室及个人私自收费,私自出售药品、器材,发现一次扣1分。凡在计生手术及有关计生的证明中弄虚作假,非法接生、引产、药流及进行非医学需要作胎儿性别鉴定,扣除当月全部工资。由实施者承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⑷规范医保、新农合门诊及住院操作,医保和新农合资金是群众的救命钱,一定要按上级规定和方案运作,严明责任纪律,医疗组要把握住院指征,完善病历书写、用药指征,自费药品按规定处理。对在医保和新农合运作中违规操作的,发现一次扣2分。并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发现一次扣1分。
⑹医务人员相互拆台,不团结合作,发现一次扣1分,并实施诫勉谈话。对职工内部制造是非,打击同道,抬高自已,吵架,搬弄是非,损坏单位信誉和他人名誉者,经查属实者扣4分,严重者上报县局处理。
⑺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凡对病人冷淡、置之不理,相互推诿或争抢,工作拖拉、扯皮、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影响者,发现一次扣1分。
⑻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或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一次扣5分,并实施诫勉谈话。
⑼工作人员之间吵架、斗殴,讲不利于团结的话、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发现一次扣1分。
⑽科室物品摆放不整齐,卫生状况差,每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
⑾上班时不穿工作服、不挂胸牌、上班穿拖鞋、网上聊天(打牌、玩游戏),非工作联系串岗或聊天、带小孩上班,上班时干私活等,一次扣1分,上班期间喝酒一次扣5分。不服从总值班调度,一次扣2分。不服从院长调度,拒不执行安排事项,每次扣5分。各科室应厉行节约,人走电停,违者补交超支电费并扣3分,如造成设备损坏,由个人负责赔偿。
⑿上班或值班时在院内无正当理由聚集、打牌,发现一次每人扣1分,并实施诫勉谈话。
⒀因事外出,既无委托代班又不交待去向,发现一次扣2分,如出现医疗纠纷或责任事故,后果自负。
⒁工作中不严格按照技术操作常规、不积极参加集体主办的业务学习和劳动、遇急危重症病例不积极配合抢救,发现一次扣5分。首诊医生遇疑难病症不邀请会诊,私自转诊或被邀请医生拒绝协作者,发现一次扣2分,超服务能力接诊,不及时转诊,发现一次扣5分。
⒂各临床医务人员门诊、出诊、急诊要做到随叫随到;药房人员要耐心、细心,不在上班时间外出兑换小币,不让患者代为兑换小币。如发现其中一项扣1分。
2、考勤(15分)
⑴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医生按排班表执行,双人科室按轮流班执行,单人科室按行政班人员执行。如有事需先请假,工作在本科室内调剂,发现不调剂又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行政班每月上班天数不少于26天,少一天扣当月相应固定工资;月出勤超过26天的,多出勤一天加1分,满勤另加2分。个人晋升、学习、考试,轮换班科室内调剂,行政班人员安排好工作,均不计算公差。
⑵每天自觉按时上下班、值班和交接班,提倡早上班、迟下班,未及时签到一次扣1分,如迟到早退5-10分钟,事先未请示扣1分。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另扣一日平均工资,凡未经请假一天未到岗者,扣4分,三天未到岗者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⑶按时参加集体会议和学习,无故不参加会议、培训、早会的一次扣2分。
⑷坚持24小时服务,上班不脱岗,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以脱岗论处。脱岗5分钟扣2分,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处理。包庇脱岗者,同脱岗者处理。下班保持联络畅通,对信息联系不上,又未口头告知,而影响治疗造成不良后果者每次扣2分。(手机变换号码、信号死角,应及时告知单位,凡未及时告知者,按此款处理)。造成医疗纠纷或事故者,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服从安排,积极按时参加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1分。
⑸各类法定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自行安排好代班以及工作交接,医疗组长审核应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审批,并报经院长同意,事假条超过三天由院长批准,请假条交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备案。方可离岗,有紧急情况及时到岗。未及时销假每次扣1分。婚假、丧假各7天,按日平均绩效工资数补给,到期不归者按缺勤天数扣除每日工资。产假90天,晚婚、晚育加30天,独生子女加30天,剖腹产加15天。此时间内只享受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一半,到期不归者按缺勤计算,扣除每日基本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
⑹病假:小病提倡坚持上班,大病必须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方可办理病假手续。一月以内享受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一半,一月以上不享受绩效工资,3个月以上请示主管部门后解决。
⑺事假:3天内科室内部调剂,超过3天必须经院长批准,但不得超过一周。如既不履行请假手续又超过一周者按旷工处理,扣除工资总额的日平均工资。
㈣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和方法(35分)

民政工作考核办法作文 民政工作考核办法全文文案:

一、中心室主任竞聘及其他人员的聘用
中心室主任完成全年预算指标的,原则上不再参加明年的中层岗位竞聘,单位直接与其签定续聘合同;完不成预算指标的,与一般同志平等地参加竞聘,局党组择优录用;必要时,党组进行个别调整。
凡是在技术岗位工作的中层人员,两年内应取得技术资格证书。在中心全体人员的聘用中,党组优先聘用具有技术资格证书的同志。
二、奖金发放
⒈完成全年预算指标的,对该股长、中队长、室主任每人奖励元,本股、中队、室副职每人奖励元,本股、中队、室其他同志每人奖励元。
⒉超额完成预算指标的,超额部分按照返还。股长、室主任、中队长,为费用,为其他人员的奖金。人以下(不含人)的,由股长、室主任、队长自主分配。!
⒊全年请假累计超过天的(不含外出学习、培训),取消全年奖金。
三、干部提拔任用
完不成全年预算指标的,市局对副科级干部任用对象考核时,局党组不推荐。
四、评先评优
完不成全年预算指标的,年底评先评优时,股、室、中队全体人员不能被评为先进或优秀。全年请假累计超过天的(不含外出学习、培训),不能被评为先进或优秀。
五、公务员管理
依照《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定期!考核为一年考核一次,平时考核作为定期考核的基矗考核分不称职、称职两个等级。
六、局机关各股室业务目标任务
⒈根据市局的考核标准,凡是年底在市局综合考核中达不到全市系统前三名的,无论任何原因,股室全体人员扣发奖金。
⒉由于稽查队、检测中心原因造成相关业务股室个以上项目(含个)扣分的,对稽查队、检测中心从费用中扣除元作为罚款,每多一个扣分项目罚款元。
七、罚项
局机关各股室凡是完不成预算指标的,视具体情况给予股长、副股长—元罚款。
稽查队、检测中心要结合实际对完不成预算指标的中队、室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原则上罚款幅度不超过奖励幅度。
民政工作人员奖罚制度


结语: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为了让您在写《民政工作考核办法》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民政工作考核办法》,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民政工作考核办法》吧